2025年8月11日 星期一

聖嘉勒 (貞女)(紀念)

17:22-27 

當耶穌同門徒在加里肋亞周遊時,耶穌對他們說:「人子將被交於人們手中。他們要殺害他,第三天他必要復活。」門徒就非常憂鬱。

他們來到葛法翁時,收殿稅的人來到伯多祿跟前說:「你們的師傅不納殿稅嗎?」伯多祿說:「當然納稅。」他一進到屋裏,耶穌就先對他說:「西滿!你以為怎樣?地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或丁稅呢?向自己的兒子,或是向外人?」伯多祿說:「向外人。」耶穌對他說:「所以兒子是免稅的了。但是,為避免冒犯他們,你往海邊去垂釣,拿釣上來的第一條魚,開了它的口,就會找到一塊「斯塔特」。拿去交給他們,當作我和你的殿稅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
反省

耶穌第二次預言自己的受難和復活,但門徒卻沒把他的話(第三天必要復活)完全聽進去,顯得「非常憂鬱」。他們還不理解天主的計劃,也沒有意識到他救贖的目的:耶穌為進入他的光榮,必須先經過耶路撒冷的十字架。他們無法想像耶穌受死的必要性,也無法相信主真的要死。

然後,耶穌和伯多祿談論繳納殿稅的事。當時凡年滿二十歲以上的猶太人男丁,必須繳付聖殿稅,作為支付聖殿的各項開支。忠誠的猶太人都願意承擔這個義務;其他人則試圖逃避責任。收聖殿稅的人詢問伯多祿:「你們的師傅不納殿稅嗎?」詢問的背後可能隱含懷疑或挑釁的意思,但耶穌不但繳付聖殿稅,也繳付了伯多祿的,駁斥了反對者惡意的動機。按理說,耶穌是君王,是天主子,也是聖殿的主,當然無須納稅。但他也是人子,需要服從地上的法律。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理由,就是「為避免冒犯他們」,因為那時別人還未能接受耶穌不需繳納聖殿稅的理由,為避免不必要的紛爭,誤解他輕視聖殿,以及對天主的崇敬,因此他願意支付。耶穌的審慎與謙卑教導我們,基督徒寧可選擇放棄某些權利,也不要因為死守權利而冒犯他人。我們決不能因為害怕得罪人而拒絕履行義務,但有時候卻應當捨棄自己的利益,以免冒犯他人。

耶穌吩咐伯多祿由魚的口中取出一塊「斯塔特」,作為兩人的殿稅。雖然聖史輕描淡寫這件事,但其實是上主所行的奇蹟,顯示耶穌無所不知。他知道這條魚的位置,也知道它的口中有錢幣,通過這奇蹟,引導伯多祿和其他門徒看見天主的信實與預備,向他們顯示他是萬物的主宰,天主之子,萬事萬物都為他效力。

實踐

透過一個又一個的奇蹟,耶穌不斷教導門徒正確認識他的身份,不斷提升他們的信德,讓他們能夠承擔天主所託付的使命。因此,我們會否因為天主的計劃超過我們的理解和承受能力,而感到憂愁?求主增加我們的信德,使我們不致被外在的環境所動搖,或因不明朗的前路而迷惑,而能全心依賴天主。

是日金句

「他從未如此恩待過其他任何民族,也沒有向他們宣示過自己的法律。」(詠147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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