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12:49-53
那時候,耶穌對門徒說:「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,我是多麼切望它已經燃燒起來!我有一種應受的洗禮,我是如何焦急,直到它得以完成!你們以為我來是給地上送和平嗎?不,我告訴你們:而是來送分裂。因為從今以後,一家五口的,將要分裂:三個反對兩個,兩個反對三個。他們將要分裂:父親反對兒子,兒子反對父親;母親反對女兒,女兒反對母親;婆母反對兒媳,兒媳反對婆母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「火」,有時候象徵天主神聖的同在,例如:燃燒不滅的荊棘叢;有時候象徵試煉;「火」也跟天主的審判息息相關。「火」,既有破壞、毀滅的能力,也有除去雜質、潔淨的作用,耶穌的事工也有這樣的效果。
「我來是為把火投在地上,我是多麼切望它已經燃燒起來!」耶穌表明祂的國,將帶來審判。綜合福音各處的記載,不難發現耶穌用洗禮或杯爵象徵祂將要犧牲性命,承受十字架的痛苦,作為許多人罪過得赦免的贖價。這火與洗禮,一方面是指耶穌迫切要完成的救贖,另一方面也點出祂犧牲的過程,就是把火丟在地上,全世界將面對天主的審判,為分辨出哪些人是祂揀選的,是相信祂、尋求祂拯救的,而哪些人不是。
「你們以為我來是給地上送和平嗎?不,我告訴你們:而是來送分裂。」和平的基礎是真理和正義,沒有真理和正義,何來和平?對真理和正義的不同態度必然帶來紛爭、分裂。所謂紛爭,始於人領受耶穌「福音」的不同態度,有的珍惜地接受,福音就帶給他們平安;有的不是,福音則分辨出那人的心思;甚至敵對福音的,矛頭便指向信從福音的人,造成公開的紛爭。因此,耶穌要告訴我們,祂要傳遞的福音,一定不會為所有人接受,分裂是無可避免的。耶穌刻意點出這類無可避免的衝突,要求門徒做好心理的準備。
實踐
耶穌並非要分裂眾人,相反,祂是我們的平安和彼此修和的基礎。跟隨耶穌,需要我們放棄邪惡和自私,選擇慈善、真理和正義,縱使這樣做可能要犧牲自我和放棄個人的利益,甚至切斷最親密的關係。但是,造成分裂的絕對不是耶穌,祂只是訂立一個標準:我們是為了自己,抑或是為了天主和他人而活?當我們處於這種巨大的困難和掙扎之中,願天主藉著祂的話安慰我們,使我們永遠把耶穌和祂的國放在生命中的首位,超越世上任何阻礙我們跟耶穌之間關係的人、事、物。
是日金句
「願光榮歸於天主,他能照他在我們身上所發揮的德能,成就一切,遠超我們所求所想的。」(弗3:2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