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14:25-33
那時候,有一大夥人與耶穌同行,耶穌轉身向他們說:「如果誰來跟隨我,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、姊妹,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
「不論誰,如果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跟隨我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
「你們當中,誰願意建造一座塔,而不先坐下,籌算費用,看是否有力完成呢?免得他奠基以後,竟不能完工,所有看見的人,都要譏笑他,說:這個人開始建造,但不能完工。
「或者一個國王,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,那有不先坐下,運籌一下,看能否以一萬人,去抵抗對方的兩萬人呢?如果不能,就得趁那國王,離得尚遠的時候,派遣使節,去求和。
「同樣,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果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
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耶穌告訴我們,「如果誰來跟隨我,而不惱恨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姊妹,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這是希伯來文化誇張的表達,「惱恨」的意思,並非六親不認,而是優次的問題。做主的門徒,對耶穌的愛是應該崇高和超越一切,我們要愛耶穌「遠超過」愛最親的家人,甚至自己的生命。這並非減少對後者的喜愛,而是提醒門徒要「非常、非常」地愛耶穌。
為什麼耶穌的要求這麼高?因為做門徒會碰到很多考驗、衝突,沒有清楚的優次,就可能失去對愛與真理的堅持。「不論誰,如果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跟隨我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十字架意味著羞辱、痛苦、孤單、死亡,做主的門徒必須自願選擇背負十字架跟隨主。這樣的選擇是甘心的、自願的,因為耶穌從不勉強人。「背起十字架」就是「棄絕自己」,棄絕那個自私、貪婪、冷漠、嫉妒、自大、自卑、暴躁的舊我;活出「仁愛、喜樂、平安、忍耐、容忍、良善、溫和、忠信、節制」的新生命。將生命的主權,由以自己為中心,轉變成以耶穌為中心。
福音挑戰我們的價值觀,要求我們在跟隨基督的路上義無反顧,也意味著要將天主置於萬有之上,讓天主的愛和旨意,成為我們生命中的優先考量。
實踐
既然打算做主的門徒,就要忠信到底,如蓋樓一樣,要堅持直到完工,不能半途而廢。所以,做主的門徒需要考慮:甘心情願的犧牲,完全的委身,絕對的忠誠。又如雙方交戰,要知己知彼,方能百戰不殆。要麼破釜沉舟、背水一戰;要麼放棄掙扎、繳械投降。其實,無論哪種狀況,都有一個基本的前提——撇下所有。甘冒任何犧牲,不惜一切代價,撇下所有跟隨耶穌的人,並非一無所有,而是這樣的生命才是真正有價值的生命,有滿足的生命。正如耶穌說過:「人為了天主的國捨棄了房屋、或妻子、或兄弟、或父母、或子女,沒有不在今世獲得多倍,而在來世獲得永生的。」再大的攻擊、謠言、榮辱、憂慮、艱難,甚至死亡,也無法威脅我們,因為得著耶穌,就得著真正的自由、真正的滿足。
是日金句
「求你教導我們,數算自己的歲月,使我們學習內心的智慧。」(詠90: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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