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6:27-38
那時候,耶穌向門徒和群眾說:「我對你們說:應愛你們的仇人,善待惱恨你們的人;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,為毀謗你們的人祈禱。有人打你的面頰,也把另一面轉給他;有人拿去你的外衣,也不要阻擋他拿你的內衣。凡求你的,就給他;有人拿去你的東西,別再索回。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也要怎樣待人。若你們愛那愛你們的,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?因為連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。你們善待那善待你們的,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?因為連罪人也這樣作。你們若借給那些有希望償還的,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?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,為能如數收回。但是,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,善待他們;借出,不要再指望收回;如此,你們的賞報必定豐厚,且要成為至高者的子女,因為他對待忘恩負義的人和惡人是仁慈的。你們應當慈悲,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。你們不要判斷,也就不受判斷;不要定罪,也就不被定罪;你們要赦免,也就蒙赦免。你們給,也就給你們;並且還要用好的,連按帶搖,以致外溢的升斗,倒在你們的懷裏,因為你們用什麼升斗量給人,也必用什麼升斗量給你們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耶穌兩次勸勉我們愛仇人,善待惱恨我們的人,這並非人的力量所能做到,而必須依靠天主,才能實踐這不尋常的愛。不恨惡仇敵,已經非常難得,但仍未達到天主的標準;耶穌不但要我們不恨仇人,更要我們去「愛」他們。這些要求,明顯違反人的本性,然而耶穌卻在十字架上樹立榜樣:「父啊!寬赦他們罷!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。」(路23:34)又如斯德望被石頭砸死前,也祈求天父赦免向他投石之人,正可見證這份愛。
一般人都是因應對方的態度和行為來決定自己回應的方式,而耶穌卻要求我們以他的價值觀來決定自己的行為。換言之,基督徒的行為並非由別人的行為所激發,而應由內心的聲音,即天主的聖言所引導。這力量並非單靠人的意志,而是源自天主,是基於對天主慈悲的認識,以及每個人跟天主的關係上。所以,當世俗強調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,耶穌卻教導我們愛人、憐憫人,包括那些仇恨我們的人。非常重要的關鍵,就是耶穌說我們的天父,「對待忘恩負義的人和惡人是仁慈的。」誰是那忘恩負義和作惡的人?豈不是指我們嗎?但是天主卻愛我們,揀選我們成為至高者的子女,是天主家裡的一份子,所言所行都更應跟我們蒙召的身分相稱。所以,我們有能力去愛,全因天主的愛幫助我們。
希臘文有三個字跟「愛」有關:「eros」指男女之間的情愛;「philos」指朋友之間的友愛;「agape」指無條件犧牲的愛,這愛出自天主的生命。除非我們先學習領受天主的愛,否則無法愛下去,因為愛的本質就是體貼他人的需要,包括聆聽他人傾訴的心。當我們選擇效法天主的榜樣,活出如同天父那樣的慈悲,我們才能做到不判斷人,並且樂意慷慨地捐助他人。
實踐
慈悲的天父要求我們作他子女的,是一份不尋常的包容之愛,這愛有別於世俗。雖然我們身處的世界,充斥著各式各樣的敵意,但天主不希望我們採取消極、逃避的態度,或者停留在打不還手、罵不還口,他更願意我們進入世界,向世人表達這份包容、無私、慷慨、寬恕,以及不判斷的愛。透過今日的福音,願我們學習到與人恢復關係,並將天主的恩寵分施出去,將這愛傳遞給那些不認識天主的人。
是日金句
「在這一切以上,尤該有愛德,因為愛德是全德的聯繫。」(哥3: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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