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0月6日 星期一

常年期第廿七週星期一(單數年)

10:25-37 

那時,有一個法學士起來,試探耶穌說:「師傅!我應當做什麼,才能獲得永生?」耶穌對他說:「法律上記載了什麼?你是怎樣讀的?」他答說: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,你的天主;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」耶穌向他說:「你答得對。你這樣做,必得生活。」但是,那人想顯示自己有理,又對耶穌說:「畢竟誰是我的近人?」耶穌答說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,到耶里哥去,遭遇了強盜,他們剝去他的衣服,並加以擊傷,將他半死半活的丟下走了。恰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,看了看他,便從旁邊走過去。又有一個肋未人,也是一樣;他到了那裏,看了看,也從旁邊走過去。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,路過他那裏,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,遂上前,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,包紮好了,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把他帶到客店裏,小心照料他。第二天,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:請你小心看護他!不論額外花費多少,等我回來時,必要還給你。你以為這三個人中,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?」那人答說:「是憐憫他的那人。」耶穌遂對他說:「你也照樣去做吧!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
反省

法學士問耶穌應該作什麼,才能承受永生。耶穌引導他回答出「愛天主」、「愛近人」的答案,並要求他照所知道的去行。法學士又問「誰是我的近人?」他試圖通過給「近人」下定義、加上條件,讓近人只包括那些跟自己關係密切、值得自己去愛的人,從而讓自己躲避法律所要求的責任。耶穌卻藉著「慈善的撒瑪黎雅人」比喻,指出他們的偽善,並說所有人、甚至敵人,都是我們的近人。

比喻中的這個撒瑪黎雅人,雖然也遵守梅瑟的法律,但在猶太人眼中,他們是不潔的,不配領受天主的慈愛和恩惠;撒瑪黎雅人和猶太人互相仇視,不相往來;如今比喻中的這個撒瑪黎雅人,看到路邊躺著被打得半死、奄奄一息的猶太人時,二話不說的細心照料他,顯示出他向這位本來是仇敵的猶太人,展現毫無保留的愛;他的態度不是「誰是我的近人?」而是「我可以成為他的近人」。

有時候我們對近人的愛,是否有所設限,有所顧忌,有所選擇呢?耶穌為法學士對「近人」一詞作出全新的演繹,亦擴闊了法學士狹隘的思維。法學士原本想要定義誰才是需要別人幫助的近人,耶穌的比喻反而教導他們,近人應該是那位有力量的幫助者。

實踐

德蘭修女說過:「愛的相反不是恨,而是冷漠(漠不關心)。」當撒瑪黎雅人路過那個被搶劫、被打得半死的猶太人身旁時,他沒有冷漠地離開,而是動了憐憫的心,以仁慈對待那位傷者。耶穌鼓勵我們關懷有需要的人,幫助人首先要有心,有心才有動力伸出援手,正像那個撒瑪黎雅人所做的。他示範了怎樣盡力幫助這個傷者,讓對方感到如同家人一樣,備受呵護。當我們「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」去愛近人和幫助人時,也就是做在天主身上。

是日金句

「我曾說:我雖從你面前被拋棄,但我仍要瞻仰你的聖殿。」(納2: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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