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10:28-31
那時候,伯多祿開口對耶穌說:「看,我們捨棄了一切,而跟隨了你。」耶穌回答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人為了我,為了福音,而捨棄了房屋、或兄弟、或姊妹、或母親、或父親、或兒女、或田地,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、兄弟、姊妹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——連迫害也在內,並在來世獲得永生。但有許多在先的,要成為在後的;在後的,要成為在先的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「捨棄」不是拋棄,而是把主權交在天主手中,讓他掌管、使用。凡我們不願意「捨棄」的東西,最終將會失去;凡願意為天主的緣故「捨棄」的東西,似乎是損失,卻換來今生和永生更多的祝福、百倍的賞報。
耶穌引用當時流行的一句說話:「但有許多在先的,要成為在後的;在後的,要成為在先的」,指出天主對事情的輕重、次序與人的想法不同。伯多祿把人做的事(捨棄所有)放在第一位,天主的賞賜放在第二位;耶穌卻把次序倒轉過來,指出人為了天主及福音的緣故捨棄一切的,必能從天主那裡獲得遠勝在人間所得的百倍賞報。人的成就、財富,並不是作門徒的必要條件,天主的召叫和恩賜才最重要。
捨棄一切跟隨耶穌,不單有百倍賞報,耶穌還加上:「連迫害也在內,並在來世獲得永生。」基督徒在今世的生活絕不安逸,因為我們所宣講的福音跟這世界的價值觀不同。而且今天世界各地的基督徒仍然受到迫害和殉道,因此我們更不應假設自己能夠豁免。
實踐
人為天主所捨棄的,永不會超過天主所賞賜的。人願意承認天主的主權多少,天主就為他負多少責任。當人把所有一切都為了天主而捨棄時,天主就完全負起照顧他的責任,所以耶穌所說的捨棄,除了實際上撇下的意義之外,更是指主權的轉移,承認一切都是屬於天主的。因此,我們需要每天反省:是否將天主放在生命中的首位?
是日金句
「按照至高者所賜給你的,奉獻給他;依照你手中所得的,慷慨奉獻給他;因為報答世人的上主,必要七倍地報答你。」(德35:12-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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