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20:27-40
那時候,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,有幾個前來問耶穌說:「師傅,梅瑟給我們寫道:如果一個人的哥哥死了,遺下妻子而沒有子嗣,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妻子,給他哥哥立嗣。曾有兄弟七人,第一個娶了妻子,沒有子嗣就死了。第二個及第三個都娶過她為妻。七個人都是如此: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。最後,連那婦人也死了。那麼,在復活的時候,這婦人是他們那一個的妻子?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也嫁;但那堪得來世,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他們也不娶,也不嫁;甚至他們也不能再死,因為他們相似天使;他們既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天主之子。至於死者復活,梅瑟已在荊棘篇中指明了:他稱上主為亞巴郎的天主,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。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:所有的人為他都是生活的。」有幾個經師應聲說:「師傅!你說得好。」從此,他們再不敢質問他什麼了。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古代近東地區流傳「代兄弟立嗣」的法律,不信復活的撒杜塞人根據這條法律,假設一個極端的例子,以證明死人復活跟這條法律互相矛盾。耶穌首先向撒杜塞人說明「現世」的生命和「復活」後的生命,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。現世的人需要婚姻,是基於天主的吩咐:人要繼續繁衍及管理世界。但對那些「由死者中復活的人」而言,這一切已無必要,他們要「相似天使」,死亡再不能威脅他們,也沒有「是誰的妻子」這個問題。因為,人死後能復活的生命是天主所賜予的,不是人死後自然延續的生命。
只接受梅瑟五書的撒杜塞人,以為天主沒有啟示復活永生的道理。因此,耶穌就引用梅瑟五書中的荊棘篇來糾正他們的謬誤:「他稱上主為亞巴郎的天主,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。」按照他們的邏輯,如果一個人真的死了,不存在了,那麼天主又怎麼會是這些不存在的人的天主呢?如此,更加證明這些人仍然活著。因此,耶穌很明確地說:「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:所有的人為他都是生活的。」按照今日福音的脈絡來看,指的就是來世的生命。
實踐
假如沒有復活,我們就不用在乎將來的審判,反正作惡的、縱慾的都沒有後果。然而,耶穌的死亡與復活為人類帶來永生的救恩,今世的人死後,便立刻開始分享天主共融的生命,這種圓滿共融將在末日人子再來時達至圓滿。每次當我們宣認「我相信死人的復活及來世的生命」時,就是表達我們的信仰。
是日金句
「你摧毀了異民,殲滅了惡徒,你連他們的名字也永遠消除。」(詠9: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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