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5:17-37
那時候,耶穌對門徒說:
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,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。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即使天地過去了,一撇或一畫,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,且必要全部完成。
「所以,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也這樣教訓人,在天國裡,他將稱為最小的;但誰若遵守了誡命,也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天國裡,將稱為大的。
「我告訴你們:除非你們的義德,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,你們決不能進入天國。
「你們一向聽過對古人說:『不可殺人!』誰若殺了人,應受裁判。我卻對你們說: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,就要受裁判;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「傻子」,就要受議會的裁判;誰說「瘋子」,就要受火獄的罰。
「所以,若你獻禮時,在祭壇前,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埋怨你的事,你就該把你的禮物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。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對頭把你交給判官,判官交給差役,把你關在監獄裡。我實在告訴你:除非你還清最後一文錢,決不能從那裡出來。
「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不可姦淫!』我卻對你們說:凡注視婦女,有意貪戀她的,這人已在心裡姦淫了她。
「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,把它挖出來,扔掉,因為你喪失一個肢體,比你全身投入地獄,為你更好;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,砍下它,扔掉,因為你喪失一個肢體,比你全身投入地獄,為你更好。
「你們又聽說過:『誰若休妻,就該給她休書。』我卻給你們說:除了姘居外,凡休妻的,便是叫她受姦污;並且誰若娶被休的婦人,就是犯姦淫。
「你們又一向聽過對古人說:『不可發虛誓!要向上主償還你的誓願!』我卻對你們說:你們總不可發誓:不可指天,因為天,是天主的寶座;不可指地,因為地,是他的腳凳;不可指耶路撒冷,因為她是大王的城市;也不可指你的頭發誓,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,或變黑。
「你們應這樣:是就說是,非就說非;其他多餘的,便是出於邪惡。」
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耶穌由真福八端,地鹽世光,到今日的福音,不斷幫助我們活出天父所喜悅的模樣。祂的信息並非什麼「大」道理,而是在生活中隨時會碰觸的「小」細節。
耶穌說,梅瑟法律和先知的教訓都不能廢除,即使只是「一撇或一畫」都不能。因為在希伯來原文的字母標音,常因為一撇一畫就改變了原意,所以解讀或詮釋、抄寫必須忠於原來的意思,不能為了適應或遷就時代的需要,而隨便更改聖經的原意。耶穌用「一撇一畫」的細微處,邀請我們審視天主的話,並忠實地實踐出來。在天主所頒布的誡命中,沒有任何一條是微小到可以輕忽或不予理會的。例如,在憤怒時衝口而出的說話:「垃圾」、「廢柴」等等,若不盡快跟當事人和解,就別想會得到天主的悅納。又或者對婦女動淫念,可能導致被投入地獄的下場等等。
一撇一畫,看起來就像芝麻綠豆的小事,耶穌卻不輕看。祂明白指出,真正實行天主旨意的人,才能進天國,即使那些誡命看起來並不起眼。提醒每個渴望天國福分的人,要致力追求成全,這是成為天主子女的身分標記。因此,對於惡,必須嚴肅看待,就像切除腫瘤的手術,必須把癌細胞清除乾淨,才能保全生命。同樣,報復心理、被惡待時心中的懷恨等等,都容易讓人無意識地附和或輕忽,導致遠離天父的旨意。
實踐
四旬期將至,邀請我們反省我們在天主及彼此面前該選擇如何生活。讀經一(德訓篇)提醒我們,這些選擇並非由天主預定,而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結果。「天主從不吩咐人作惡,也從未准人犯罪。」人種什麼就收什麼,越守天主的誡命,就越有信心知道天主是我們的朋友,知道祂時刻眷顧著我們。當我們努力培養跟天主的良好關係,將天主置於生命中的首位,祂就會賜予我們足夠的恩典和智慧,幫助我們「選擇生命」,正如祂已將耶穌賜給了我們一樣。
是日金句
「求你開啟我的眼睛,明察你法律的奧妙。」(詠119: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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