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20:27-40
那時候,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,有幾個前來問耶穌說:「師傅,梅瑟給我們寫道:如果一個人的哥哥死了,遺下妻子而沒有子嗣,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妻子,給他哥哥立嗣。曾有兄弟七人,第一個娶了妻子,沒有子嗣就死了。第二個及第三個都娶過她為妻。七個人都是如此: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。最後,連那婦人也死了。那麼,在復活的時候,這婦人是他們那一個的妻子?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也嫁;但那堪得來世,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他們也不娶,也不嫁;甚至他們也不能再死,因為他們相似天使;他們既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天主之子。至於死者復活,梅瑟已在荊棘篇中指明了:他稱上主為亞巴郎的天主,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。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:所有的人為他都是生活的。」有幾個經師應聲說:「師傅!你說得好。」從此,他們再不敢質問他什麼了。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古代近東地區流傳非常廣泛的「代兄弟立嗣」的法律,原意是為了保障這些寡婦往後生活有依靠,並且延續死者的後裔,將來好有人能繼承死者遺留的產業。不信復活的撒杜塞人根據這條法律假設一個極端的情況,企圖證明死人復活和這條法律互相矛盾。
耶穌首先向他們說明「現世」的生命和「復活」後的生命,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。現世的人需要婚姻,是基於天主的吩咐:人要繼續繁衍並管理世界。但由死者中復活的人就像天使,永遠不會死亡,當然也不需要婚姻;原本肉身上的血統到那時候變得不再重要,因此撒都塞人想像娶寡嫂延伸出來的問題,已變得無關緊要。
只接受梅瑟五書的撒杜塞人,以為天主沒有啟示復活永生的道理。因此,耶穌就引用梅瑟五書中的荊棘篇來糾正他們的謬誤,既然天主向梅瑟介紹自己是他祖先「亞巴郎的天主,依撒格的天主及雅各伯的天主」,那麼這三位以色列人的祖先在死亡後,在某種意義上,在天主看來仍然活著——也就間接地表明,屬於他的、已死去的義人將要復活。因此,耶穌很明確地說:「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:所有的人為他都是生活的。」按照今日福音的脈絡來看,指的就是來世的生命。
實踐
耶穌的教導提醒我們,復活並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,而是我們信仰的核心。它帶給我們希望,讓我們在面對生命的挑戰和死亡的威脅時,仍然能夠保持信德。正如聖保祿所說,如果沒有復活,我們的信仰就是死的。沒有復活,人就不用在乎將來的審判,反正作惡的就作惡,縱慾的就縱慾。然而,耶穌的死亡與復活為人類帶來永生的救恩,今世的生命結束,便開始分享與天主共融的生命,這種圓滿共融將在末日人子再來之時達至圓滿。
是日金句
「他是我的力量,我的堡壘;他是我的城堡,我的救主,我的盾牌及我的避難所,他使萬民都來屈服於我。」(詠144: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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