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前9:16-19, 22-23
弟兄姊妹們:
我若傳福音,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,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;我若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。假使我自願作這事,便有報酬;若不自願,可是責任已委託給我。這樣看來,我的報酬是什麼呢?就是傳布福音時白白地去傳;不享用我在傳福音上所有的權利。我原是自由的,不屬於任何人;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,為贏得更多的人。
對軟弱的人,我就成為軟弱的,為贏得那軟弱的人;對一切人,我就成為一切,為的是總要救些人。我所行的一切,都是為了福音,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。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聖保祿在經文中充份表達了他對傳福音的迫切感,他說:「我若傳福音,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,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;我若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。」有責任感並非壞事,而是當感受到是天主交託給他的任務,不管喜歡與否,他都必須去做。這句話清楚地顯示出他對這一使命的重視。傳福音不是一項選擇,而是一種責任。聖方濟.沙勿略深明這一點,他不僅在自己的國家傳福音,更冒著巨大的風險,遠涉重洋將福音帶到印度和日本。
聖保祿又提到,「我原是自由的,不屬於任何人;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,為贏得更多的人。」他為了福音、為了拯救靈魂,甘心奉獻自己。凡對傳福音有益的事,他都願意作;任何有礙福音廣揚的事,他就放棄。在當時,「僕人」沒有與主人討價還價的權利,因為「僕人」是主人的財產,隨時可以被主人賣掉,能夠保存性命活下來已經是不幸中之大幸。保祿將「僕人」這樣的觀念應用在傳道者身上,讓我們知道一個真正屬於耶穌基督的僕人,不是爭取什麼權利,而是學習當一個「僕人」。
有這份內在的心態,展現出來就是「為一切人成為一切」的表現。保祿身體力行,不斷謙卑自己,好像耶穌一樣彎腰為人洗腳,謙卑服侍。「對軟弱的人,我就成為軟弱的,為贏得那軟弱的人」,保祿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天主,把人帶到天主面前,使人與天主修好,而不是為了拓展自己的事業和滿足自己的私利。聖方濟.沙勿略正是這一精神的體現,他學習當地語言和文化,以便更好地向人們傳揚福音。他付出無數的時間服務病人與窮人,特別是痲瘋病患者。為了服務這些人,他常沒有時間睡眠,甚至連誦唸日課的時間也沒有。但從他的書信得知,他總是充滿著喜樂,「我所遭遇的危險和為天主所承擔的工作,都是我靈性喜樂的泉源。」
實踐
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了讓人共沾福音的恩許,天主既將他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分享給我們,為的就是要我們也將這美好的禮物和其他人分享,使每一個因為聽到這美好信息的人,都能因主耶穌救恩的緣故獲得永生。聖保祿和聖方濟.沙勿略為了傳揚福音,甘願成為眾人的奴僕。今天,聖保祿的吩咐和聖方濟.沙勿略的榜樣都提醒我們,傳福音是每位基督徒的使命,讓我們重新燃起對福音的熱忱,勇敢地走出去,將基督的愛帶給我們周圍的人。
是日金句
「列國萬民,請讚美上主,一切民族,請歌頌上主。」(詠117: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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