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8月21日 星期六

教宗聖比約十世(紀念)

23:1-12 

那時,耶穌對民眾和他的門徒講論說:「經師和法利塞人坐在梅瑟的講座上,凡他們對你們所說的,你們要行要守,但不要照他們的行為去做,因為他們只說不做。他們把沉重而難以負荷的擔子捆好,放在人的肩上,自己卻不肯用一個指頭動一下。他們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為叫人看;為此,他們把經匣放寬,衣繸加長;他們又喜愛宴席上的首位,會堂中的上座;喜歡人在街市上向他們致敬,稱他們為『辣彼』。至於你們,卻不要被稱為『辣彼』,因為你們的師傅只有一位,你們眾人都是兄弟;也不要在地上稱人為你們的父,因為你們的父只有一位,就是天上的父。你們也不要被稱為導師,因為你們的導師只有一位,就是默西亞。你們中那最大的,該作你們的僕役。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,必被高舉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
反省

耶穌提醒群眾要提防經師和法利塞人,雖然他們坐在梅瑟的講座上,教導梅瑟法律,但他們的行徑與教導相去甚遠,「凡他們對你們所說的,你們要行要守,但不要照他們的行為去做」。他們只會說,卻不會做,拘泥瑣碎的事,對別人要求多多,將難以承受的重擔壓在人們身上。

舊約的法律源於梅瑟接受天主的啟示,有關欽崇天主,尊敬人的生命與產業,都是正確無誤,並沒有因為經師和法利塞人注重外表、儀式,輕忽天主的話的惡表,而影響它原來的價值。耶穌也說過:「我來不是為廢除(法律或先知),而是為成全。」(瑪5:17

耶穌列舉了幾個例子,要求群眾加以提防,那些教導原初都是有意義的,只是經師和法利塞人扭曲了原意,這點需要注意。(1)天主吩咐以色列人將祂的話戴在手上作記號,戴在額上作紀念,就是要以法律作為他們行事為人的準則,生活的指引。但法利塞人只誇張地佩戴寬大的經文,顯示自己是屬靈的偉人;(2)法律又吩咐猶太人在衣邊上做上繸頭,用紫繩繫著(戶15:37),目的是提醒他們是天主的選民,並且對天主的誡命,懷念不忘,依照遵行。但法利塞人卻「把經匣放寬,衣繸加長」,以博得別人的讚賞;(3)無論是筵席或會堂上,喜歡坐在尊貴的位置;又喜歡在公眾面前被人奉承、恭敬、尊重。以上種種,都盡顯他們喜歡受人吹棒的虛榮心。

為此,耶穌教導群眾,「你們中那最大的,該作你們的僕役。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,必被高舉。」真正的信仰是在天主與人的面前保持謙卑,作眾人的僕役,而不是喜歡被人尊敬、貪圖虛榮。同時,應當注意,當耶穌吩咐門徒不要被人以「辣彼」、「父親」、「導師」稱呼時,這是警告他們不要追求虛榮的頭銜,以免助長驕傲。因此,我們理解這些命令時,應該避免不合理地拘泥於字義上的解釋。

實踐

虛榮心,人皆有之。經師和法利塞人,做事的目的都是為叫人看見,受人讚賞,以滿足他們內心的虛榮。今天,我們有時都好像法利塞人一樣,熟悉聖經,卻沒有讓福音改變我們的生命;我們說跟隨耶穌,卻沒有按照祂愛的標準來生活。法利塞人和經師都是我們應該引以為鑑的,我們必須確定自己的生活,要與所信仰的、所宣講的一致。真正崇高偉大的人都是甘願謙卑,服侍眾人。耶穌的偉大,就在於祂以奴僕的身分降生為人,我們又尋求甚麼形式的偉大呢?

是日金句

「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,必被高舉。」(瑪23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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