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前9:16-19, 22-23
弟兄姊妹們:
我若傳福音,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,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;我若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。假使我自願作這事,便有報酬;若不自願,可是責任已委託給我。這樣看來,我的報酬是什麼呢?就是傳布福音時白白地去傳;不享用我在傳福音上所有的權利。我原是自由的,不屬於任何人;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,為贏得更多的人。
對軟弱的人,我就成為軟弱的,為贏得那軟弱的人;對一切人,我就成為一切,為的是總要救些人。我所行的一切,都是為了福音,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。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「我原是自由的,不屬於任何人;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,為贏得更多的人。」為了福音、拯救人靈,保祿甘願奉獻自己,不辭勞苦四處去傳福音,立志竭盡所能去拯救更多的人,甚至不惜放棄自己的權利。在當時,「僕人」沒有與主人討價還價的權利,因為「僕人」是主人的財產,保祿將「僕人」觀念套用在傳福音者身上,使我們知道一個真正屬於耶穌基督的僕人,不為自己爭取什麼權利,而是學習當一個「僕人」。
有這份內在的心態,展現出來就是「為一切人成為一切」的精神。保祿身體力行,謙卑自己,好像耶穌一樣彎下腰為人洗腳。「對軟弱的人,我就成為軟弱的,為贏得那軟弱的人」,保祿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天主,把人帶到天主面前,使人與天主修好。聖方濟.沙勿略正是這一精神的體現,他學習當地語言和文化,以便更好地向人們傳揚福音。他付出無數的時間服務病人與窮人,特別是痲瘋病患者。為此,他經常沒有足夠的睡眠時間,連誦唸日課的時間也沒有。但從他的書信得知,他總是充滿著喜樂,「我所遭遇的危險和為天主所承擔的工作,都是我靈性喜樂的泉源。」
實踐
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了讓人共沾福音的恩許,天主既將他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,為的就是要我們也將這美好的禮物跟別人分享,使每一個聽到福音喜訊的人,都能因與主相遇、認識而獲得永生。聖保祿的吩咐和聖方濟.沙勿略的榜樣都提醒我們,傳揚福音是每個基督徒的使命,讓我們重新燃起對福音的熱忱,勇敢地走出去,把基督的愛帶給我們周圍的人。
是日金句
「他們出去,到處宣講,主與他們合作,並以奇蹟相隨,證實所傳的道理。」(谷16:20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