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2:22-40
按梅瑟的法律,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,耶穌的父母——若瑟和瑪利亞,便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,去獻給上主,就如上主法律所吩咐的:「凡開胎首生的男性,應祝聖於上主。」並該照上主法律所吩咐的,獻上祭品:一對斑鳩或兩隻雛鴿。
那時,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,名叫西默盎。這人正義虔誠,期待著以色列的安慰,而且聖神也在他身上。他曾蒙聖神啟示:自己在未看見上主的受傅者以前,決見不到死亡。
西默盎因聖神感動,進入聖殿;那時,抱著嬰孩耶穌的父母正進來,要按照法律的慣例,為耶穌行禮。西默盎就雙臂接過耶穌,讚美天主說:
「主啊!現在可照你的話,放你的僕人平安去吧!因為我親眼看見了,你在萬民前準備好的救援:為作啟示異邦的光明,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。」
嬰孩耶穌的父親和母親,就驚異西默盎所說關於耶穌的這番話。
西默盎祝福了他們,又向耶穌的母親瑪利亞說:「看,這孩子已被立定,為使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和復興,並成為反對的記號。至於你,要有一把利劍,刺透你的心靈,為叫許多人心中的思念,顯露出來。」
又有一位女先知亞納,是阿協爾支派法奴耳的女兒,已上了年紀。她出嫁後,同丈夫住了七年,以後就守寡,直到八十四歲。她齋戒祈禱,晝夜事奉天主,總不離開聖殿。正在那時候,她也前來稱謝天主,並向所有希望耶路撒冷得到救贖的人,講論這孩子。
耶穌的父母按照上主的法律,辦完了一切,便返回加里肋亞,他們的本城納匝肋。
孩子漸漸長大而強壯,充滿智慧;天主的恩寵常在他身上。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獻主節,是慶祝「奉獻耶穌於聖殿」,為基督徒來說,這個節日有幾個重要的意義。
(一)它是「奉獻的節日」。瑪利亞和若瑟按照梅瑟的法律,將他們的第一胎,即嬰孩耶穌呈獻於聖殿,讓耶穌完全歸於天主。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,在1997年將「獻主節」定為「世界獻身生活日」,勉勵所有跟隨耶穌基督的人,特別度獻身生活的人,藉著「獻耶穌於聖殿」這個行動,向天主呈上他們整個生命作為禮物,以整個生命向人見證天主的慈愛。
(二)它是「光的節日」。當耶穌被呈獻於聖殿時,西默盎雙臂接過祂,稱祂為「啟示異邦的光明,以色列百姓的榮耀。」耶穌就是真光,這普照萬民的真光正在進入世界,照耀一切住在黑暗中的人。當我們詠唱:「上主是我的光明,是我的救援」的時候,正是提醒我們,耶穌的光要照亮我們的內心,並且驅散黑暗。因此,凡接受耶穌的光明,都要成為光明。
在禮儀開始時,先祝福這些蠟燭,這蠟燭的光,象徵普世真光的基督,以及我們經由洗禮所獲得聖寵的神性生活。教宗方濟各說過:「這一天稱為『燭光日』,這些蠟燭將成為逾越夜的復活蠟燭,以及歷史終窮時的明亮太陽。主顯節那天的讚美詩,描述三位賢士『憑著光來尋找光』,今天在聖殿裡,就預告了那最終的『主的顯現』。」
(三)它是「相遇的節日」。當瑪利亞和若瑟將嬰孩耶穌帶到聖殿時,剛巧遇著西默盎和亞納,兩人得到了相遇的恩寵。兩位老人長久以來期待著以色列的安慰和救贖,正如西默盎所說的:「現在可照你的話,放你的僕人平安去吧!因為我親眼看見了,你在萬民前準備好的救援。」因著與救世主的相遇,西默盎感到無比滿足,一面看著耶穌,一邊讚頌天主,心中充滿了喜樂。
當時應該有不少人看見嬰孩耶穌被帶進聖殿,為什麼他們卻沒有認出祂是默西亞呢?可能是由於他們沒有用心去看,而西默盎和亞納憑著信德的眼睛,所以能夠在平凡的事情中,看見天主的作為。
實踐
西默盎和亞納在聖殿中與耶穌相遇而感到滿足,願我們也能從聖言和聖事中,加強這份與主相遇的渴望。作為天主的子女,雖然已經得到天主藉著先知所啟示的救恩,但仍需在生活中繼續效法西默盎和亞納,對耶穌基督的再來熱切期望,度聖善虔誠的生活,天天與主相遇,正如今日的領聖體後經:「你曾滿全西默盎的願望,使他在見到死亡之前,得以擁抱基督。求你也同樣滿全我們的心願,使我們在生活中迎接基督,來日獲享永生。」
是日金句
「因為我親眼看見了,你在萬民前準備好的救援:為作啟示異邦的光明,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。」(路2:30-3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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