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0月16日 星期三

常年期第廿八週星期三(雙數年)

11:42-46 

那時候,耶穌向法利塞人說:「禍哉,你們法利塞人!因為你們把薄荷、茴香及各種菜蔬捐獻十分之一,反而將公義及愛天主的義務忽略過去:這些固然該作,那些也不可忽略。禍哉,你們法利塞人!因為你們在會堂裏愛坐上座,在街市上愛受人致敬。禍哉,你們!因為你們就如同不顯露的墳墓,人在上面走過,也不知道。」有一個法學士回答耶穌說:「師傅,你說這些話,連我們也侮辱了。」耶穌說:「禍哉,你們這些法學士!因為你們加給人不堪負荷的重擔,而你們自己對這重擔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一下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
反省

法利塞人過份講究禮法上的細節,將猶太傳統口傳的法律,跟梅瑟法律視作同等的權威,扭曲解釋梅瑟的法律。耶穌對法利塞人宣告了「三禍」:第一禍針對他們在什一奉獻時的偽善,他們非常在意將薄荷、茴香及各種蔬菜的十分一奉獻給天主,卻忽略「遵行天主的公義和仁愛」才是最重要的核心。什一奉獻的原意,是要人學習敬畏供應一切的天主,當人紀念天主的公義和仁愛,體會到一切都是天主的賜予時,內心自然充滿感激,當財力允許,甚至奉獻多於十分之一也甘心樂意,不會斤斤計較。

第二禍是針對法利塞人沽名釣譽、戀棧高位。他們喜歡會堂裡的首席,又喜愛在街市上受人致敬。法利塞人享受這身份帶來的優越感,並在猶太社會裡助長這種愛慕虛榮的風氣。身為宗教領袖,他們愛的對象本應是天主,以及天主所愛的人,但他們卻愛自己得到的「虛榮」,並歸功於自己,我們要引以為戒。

第三禍將他們比作不顯露的墳墓。墳墓是埋葬屍體的地方,根據梅瑟法律,任何人觸摸墳墓,或在墳墓上走過,即使不知情,也會成為不潔。法利塞人如同不顯露的墳墓,充滿了腐敗和不潔,人們沒有察覺到他們裡面真正的邪惡,和由他們裡面出來的污穢。他們把人帶到危險之中,而人卻不自知,自以為沒有問題,其實卻是偏差了;他們所遺害的不僅僅是他們自己,得不到天主賞賜的生命,他們的有禍更是因為危害了更多無辜的人,我們當留心自己的生命也陷入這種偽善不實。

實踐

不要以為耶穌所說的只限於法利塞人和法學士,他對我們也有同樣的要求。行公義的事,遠勝過遵守法律的繁文縟節;順從聖神,才有能力抵抗邪情貪慾的事。我們需要更加謙卑謹慎,不要落入法利塞人和法學士的偽善與驕傲中。讓我們活出來的生命,是耶穌基督愛的生命,因為這世界需要的,就是這樣的愛。讓我們每天生活靠著天主的能力,活出這樣愛的見證。

是日金句

「因上主賞識義人的行徑,惡人的行徑必自趨沉淪。」(詠1: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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