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2:22, 39-40
按梅瑟的法律,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,耶穌的父母——若瑟和瑪利亞,便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,去獻給上主。
他們按照上主的法律,辦完了一切,便返回加里肋亞,他們的本城納匝肋。
孩子漸漸長大而強壯,充滿智慧;天主的恩寵常在他身上。
——上主的話。
耶穌出生後40天,若瑟和瑪利亞從白冷啟程前往耶路撒冷。按照梅瑟的法律,產婦生產男嬰後,將七天不潔,第八天嬰兒應接受割損,其後產婦要三十三天離群獨處,直到她取潔的日期為止,一共四十天。期間不能觸摸聖物,也不能走進聖所。當產婦滿全她獨處的日期後,應在司祭前,奉獻全燔祭和贖罪祭。全燔祭的目的是承認天主的無上權威,以及對天主的從屬關係;贖罪祭的目的是賠補自己的罪過,因為生兒育女所感染的不潔。
此外,法律還要求父母把他們的第一胎所生的男嬰,奉獻給天主。若瑟和瑪利亞帶著孩子到耶路撒冷去獻給天主,即承認這個孩子是屬於天主的。他們沒有將耶穌據為己有,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只是這個恩典的管理人,不是擁有人。為人父母者,亦應當有這種心態。
由若瑟和瑪利亞奉獻的祭品:一對斑鳩或兩隻雛鴿,得知他們是窮人。所以耶穌不僅出生於馬槽,還生活在一個經濟困難的家庭裡。一般人認為孩子在這種貧寒的家境成長,可能得不到好的栽培,也沒有什麼好的前途。聖家卻向我們展現,即使沒有豐盛的物質生活,但他們有豐富的靈性生活,因為他們一家熱心敬主。耶穌在納匝肋成長,好像普通的孩子一樣長大而強壯,領受天主的智慧和恩寵。由路加福音獨有的記載來看,耶穌成長的過程中,若瑟和瑪利亞必定付上代價,養育、保護、教導祂。這為今天的父母又是一個重要的提醒,物質的供應再好,都比不上讓他們在主內健康成長,並且從小就認識天主,領受祂的恩典,更重要的,是為他們的子女祈禱。
實踐
讀經一和讀經二都強調信德的必要性,亞巴郎以「信德之父」著稱,但他的信德並非一夜之間形成,而是跟我們一樣,走過了迷惑和小信的階段。天主竟然考驗亞巴郎,要他奉獻好不容易得到的兒子,亞巴郎二話不說,獻上他的獨生子,表明他願意將他的這個兒子奉獻給天主,因為他知道他這個兒子是天主的美妙恩賜,不屬於他自己。亞巴郎受的考驗為所有為人父母者都具有深遠的意義:子女屬於天主,父母不應對他們有佔有欲。意思是說,父母不該在子女身上尋求自己的滿足,而該把子女看作是天主所愛的人,一切都是為了他們的益處,該讓他們學習自立,活出他們的召叫。讓我們向聖家和亞巴郎學習,效法他們的信德,在信賴與希望中生活。
是日金句
「他永遠懷念著自己的盟約,直到萬代不忘自己的許諾;就是向亞巴郎所立的盟約,向依撒格所起的誓諾。」(詠105:8-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