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4月29日 星期四

聖加大利納 (貞女、聖師)(紀念)

13:16-20 

耶穌為門徒洗腳後,說:「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沒有僕人大過主人的,也沒有奉使的大過派遣他的。你們既知道了這些事,如果實行,便是有福的。我不是說你們全體,我認識我所揀選的;但經上所記載的必須應驗:『吃過我飯的人,也舉腳踢我。』就是現在,事未發生以前,我告訴你們,好叫事發生以後,你們相信我是那一位。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凡接待我所派遣的,就是接待我;接待我的,就是接待那派遣我來的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
反省

耶穌親自為門徒洗腳,有雙重意義:第一重,是顯示祂謙卑為人服務的精神,也願意我們透過互相洗腳,實踐彼此相愛的命令。第二重,是有更深的屬靈意義,就是把我們自己隱藏的一切罪惡、黑暗、羞恥,完全向天主赤露敞開,讓耶穌潔淨。唯有謙卑地面對生命中的黑暗、羞恥、敗壞、罪惡,在天主面前認罪悔改,藉祂的寶血,罪過才得以洗淨。這樣,我們就能明白耶穌為什麼向拒絕讓祂洗腳的伯多祿說:「我若不洗你,你就與我無分。」(若13:8)因為,一個人的生命沒有讓耶穌天天潔淨,是「與天主無分」,與祂沒有關係。只有接受主的寶血洗淨的人,才能夠「與天主有分、有關係」,祂的寶血是為世上每一個罪人而傾流,使人的罪過得到赦免。假如我們沒有先和天主和好,如何能夠與別人和好呢?只有與天主有份的人,和祂建立了屬靈的永恆關係,才能夠更好地成為天主祝福的管道,去為別人洗腳。

為此,耶穌才說:「你們既知道了這些事,如果實行,便是有福的。」知道而不去實行,是為不知;能夠付諸實行的知,才是真知。人最大的福氣,在於「知行合一」,如同把房屋建築在磐石上,不但使別人有福,也使自己有福。

耶穌也有為猶達斯洗腳,腳是洗了,可惜他的生命沒有讓天主介入,他沒有對耶穌敞開自己的心,認罪悔改,當然也就沒有被赦免、被潔淨了,他的結局是與天主隔絕。所以洗腳的重點不是服務,而是「赦罪、潔淨與和好」。

實踐

既知道和相信耶穌是默西亞、天主子,我們下一步該怎麼走呢?「凡接待我所派遣的,就是接待我;接待我的,就是接待那派遣我來的。」因著主耶穌,我們才能夠到天父那裡去,因此我們必須來到天主面前,單單仰望他、信賴祂,在每天的生活中勇敢跟隨祂,實踐祂的教導,不但自己實踐,也邀請志同道合的弟兄妹一齊努力。

是日金句

「你們既知道了這些事,如果實行,便是有福的。」(若13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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