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24:35-48
那時,兩個門徒把在厄瑪烏路上的事,及在分餅時,他們怎樣認出了耶穌,述說了一遍。
他們正談論這些事的時候,耶穌立在他們中間,向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眾人害怕起來,想是見了鬼神。耶穌向他們說:「你們為什麼惶恐?為什麼心裏起了疑慮?你們看看我的手,我的腳,分明是我自己。你們摸摸我,應該知道:鬼神是沒有肉軀和骨頭的,如同你們看我,卻是有的。」說了這話,就把手和腳伸給他們看。他們由於歡喜,還是不敢信,只是驚訝;耶穌向他們說:「你們這裏有什麼吃的沒有?」他們便給他一片烤魚。他就接過來,當他們面前吃了。
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以前還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,就對你們說過這話:諸凡梅瑟法律、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,都必須應驗。」耶穌遂開啟他們的明悟,叫他們理解經書;又向他們說:「經上曾這樣記載:默西亞必須受苦,第三天要從死者中復活;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開始,因他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,以得罪之赦。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思
當復活的主站在他們中間,祝他們平安時,他們非常害怕,以為看見了鬼魂。耶穌明白門徒的恐懼和疑惑,讓他們看看祂手腳的釘痕,這是祂愛我們的記號,是復活的主永遠光榮的記號,要他們確認祂是個有肉軀和骨頭的人。然而門徒由於歡喜,還是不敢信,只是驚訝。於是,耶穌又用另一種方法幫助他們,就是在他們面前吃東西。耶穌多次向門徒顯現,讓門徒又「看」、又「摸」,又「在他們面前吃東西」,都是為了讓門徒真實地認識復活。
而最有力的證據,是復活的主進一步向門徒解釋,「諸凡梅瑟法律、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,都必須應驗。」福音作者不斷地由這三部分引用舊約,說明全部舊約在耶穌的死亡和復活的事蹟中完全應驗了。耶穌打開他們的心,使他們明白聖經的話,正如祂為厄瑪烏兩位門徒所做的一樣。最後,主對門徒託付重大的使命,祂不要他們只停留在享受祂復活的喜樂中,祂要他們出去傳揚復活的信息,「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。」
主復活後,每次向門徒和婦女顯現時,幾乎都以「願你們平安」作開始。因為復活的主帶來的「平安」不只是地上的「平安」,也是天上的「平安」。當我們心裡沒有平安的時候,就會從物質上尋求平安。然而,這種平安決不會持久和踏實。唯有我們從復活的主身上,才能找到真正的平安、喜樂,如果我們願意更加喜樂,就要將這喜訊傳揚出去,讓身邊的人也能領受這份喜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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