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2:1-12
過了一些日子,耶穌又進了葛法翁。人聽說他在家裏,就聚來了許多人,以致連門前也不能再容納,他就對他們講道。那時,有人帶著一個癱子到他這裏來,由四個人抬著;但因為人眾多,不能送到他面前,就在耶穌所在之處,拆開了房頂;拆穿之後,把床縋下去,癱子在上面躺著。耶穌一見他們的信心,就對癱子說:「孩子!你的罪赦了。」那時,有幾個經師坐在那裏,心裏忖度說,「怎麼這人這樣說話呢?他說了褻瀆的話;除了天主一個外,誰能赦罪呢?」耶穌憑自己的神力,即刻認透了他們私自這樣忖度,遂向他們說:「你們心中為什麼這樣忖度呢?什麼比較容易呢?是對癱子說:你的罪赦了;還是說:起來,拿你的床走?但為叫你們知道: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——遂對癱子說:我給你說:起來,拿你的床,回家去吧!」那人遂起來,立刻拿起床,當著眾人的面走出去了,以致眾人大為驚愕,遂光榮天主說:「我們從未見過這樣的事!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「孩子!你的罪赦了。」聖經雖然沒有明說癱子犯了什麼罪,但猶太人一般視疾病為犯罪的後果,也許連癱子本人也認同。他是以一個罪人的身份來到耶穌面前,為求罪過的赦免。耶穌從他一連串的行動中看見他的決心,也被他們的信心所感動,就回應他的渴求,不但治好他,亦赦免他的罪過。然而,耶穌的話引起經師的反感,認為耶穌說了褻瀆的話。
「什麼比較容易呢?是對癱子說:你的罪赦了;還是說:起來,拿你的床走?」對人來說,兩者都不可能,但對天主而言,兩者都是輕而易舉。而且,赦罪只是隨口一句話,誰也看不見即時的效果,使癱子行走卻是一個明顯的奇蹟。無論是叫癱子起來行走,或赦免人的罪過,都只有天主才能做到。耶穌通過一個能夠「看得見」(使癱子行走)的奇蹟,證明祂有權行那「看不見」的事(赦免人的罪過)。事實上,耶穌本來可以暗暗地赦免癱子的罪,但耶穌這樣做是藉此機會向所有人宣告祂有赦罪的權柄。
耶穌自稱「人子」,一方面表明祂具有完全的人性,另一方面亦表明祂就是默西亞。眾人看見癱子拿起床行走,大感驚愕,光榮天主:「我們從未見過這樣的事!」他們只對眼前的奇蹟感到驚奇,卻看不見罪得赦免在一個罪人身上是一個更偉大的奇蹟!耶穌已經宣告了祂有赦罪的權柄,然而群眾當中恐怕沒有多少人願意作出信心的回應。
實踐
由耶穌憑自己的神力,認透經師們心中的議論,到祂赦免癱子的罪過,令癱子起來行走的奇蹟,都向眾人顯明祂就是天主。耶穌不單解除人肉身的痛苦,也有能力恢復人與天主的關係。雖然祂有權赦罪,但也要看我們是否準備好,願不願意接受這份恩寵(禮物)。祂隨時都可以赦罪,但只會施展在那些承認自己有罪,和渴求罪過得赦免的人們身上。今天,我們過於注重身體的健康,卻看不見靈魂的需要和渴求,或者是時候需要作出調整,因為靈魂的醫治比疾病得痊癒更值得我們關注。
是日金句
「孩子!你的罪赦了。」(谷2: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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