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16:24-28
那時候,耶穌對門徒說:「誰若願意跟隨我,該棄絕自己,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,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但誰若為我的原故,喪失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,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,為他有什麼益處?或者,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?因為將來人子要在他父的光榮中同他的天使降來,那時,他要按照每人的行為予以賞報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站在這裏的人中,就有些人在未嘗到死味以前,必要看見人子來到自己的國內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任何人願意接受並服從耶穌為主,那麼他們的生活要像耶穌一樣,充滿無私的犧牲的愛。首先,他應當棄絕自己,就像耶穌一樣,不再為自己而活,而是為天主的旨意而活。然後,要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」,這意味著我們每天都要死去,在罪惡和舊我的欲望中死去。然而,這一切並不容易,如果我們不堅決反對它,它就絕對不會輕易放過我們。所以,我們必須死於自我,並再次與耶穌基督一同復活。
耶穌向門徒指出了做門徒的代價。祂不僅讓他們知道,祂自己會受苦並被殺死,祂還希望門徒也跟隨祂的腳步。這跟我們的安全感背道而馳,但也解釋了為什麼耶穌告訴我們要棄絕自己——不僅在於我們自己,因為還有比我們自己更值得為之而生活以及更重要的東西。這也意味我們要完全捨棄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喜樂,來跟隨耶穌。
罪惡讓人順從本性生活,要扭轉本性的意願,必須順從聖神,這將是一場激烈的大戰。耶穌教導我們要「棄絕自己」,即在生活中的每時每刻,對自己「say no」,對天主「say yes」。首先,要知道我無法靠人的方式戰勝「自己」,必須靠耶穌的恩寵和聖神的力量;其次,就是認罪、悔改,讓「自己」謙卑,完全向天主投降,順從祂的旨意。
德國神學家潘霍華寫過一本名著:《追隨基督》,書中開宗明義:「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的時候,祂是叫他來死。」因此,我們若決心跟隨基督,就必須和這個世界劃清界線,治死舊我,穿上新我。
實踐
我們若願意「跟隨耶穌」,就是容許耶穌進入我們的生活。祂或許會來攪動我們看似平靜安穩,卻是一攤死水的生活,或許要暴露隱藏在我們內心深處,阻礙我們「跟隨耶穌」的「自己」。雖然是一條窄路,但主耶穌向我們保證,住在我們內的聖神,會幫助我們對付這個「自己」,使我們有信心和勇氣,藉著聖神,「棄絕自己」,背起自己的「十字架」,跟隨耶穌,活出基督在我們內新造的生命。
是日金句
「我現今追念上主的作為,回想你往昔所行的奇蹟;沉思你的一切所作所為,更要默想你的一切異事。」(詠77:12-13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