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17:22-27
當耶穌同門徒在加里肋亞周遊時,耶穌對他們說:「人子將被交於人們手中。他們要殺害他,第三天他必要復活。」門徒就非常憂鬱。
他們來到葛法翁時,收殿稅的人來到伯多祿跟前說:「你們的師傅不納殿稅嗎?」伯多祿說:「當然納稅。」他一進到屋裏,耶穌就先對他說:「西滿!你以為怎樣?地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或丁稅呢?向自己的兒子,或是向外人?」伯多祿說:「向外人。」耶穌對他說:「所以兒子是免稅的了。但是,為避免冒犯他們,你往海邊去垂釣,拿釣上來的第一條魚,開了它的口,就會找到一塊「斯塔特」。拿去交給他們,當作我和你的殿稅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這是耶穌第二次預言自己的受難和復活,但門徒沒把祂的話聽進去(第三天必要復活),就「非常憂鬱」。雖然他們見過耶穌行奇蹟,信德本應不斷成長才是,但每次遇見困難,就開始恐懼、憂鬱,過去累積的信德又消失了。這是因為他們還不理解天主的計劃:耶穌為進入祂的光榮,必須先經過耶路撒冷的十字架。
經文的第二部分,耶穌和伯多祿談論繳納殿稅的事。按猶太人的習俗,年滿二十歲以上的成年男子,每年必須繳交聖殿稅。有人要求耶穌納稅,耶穌強調正如地上君王的兒子無須納稅,祂再次向門徒們顯明自己的身份。祂既是天主之子、又是聖殿的主人,理應不用繳納殿稅;但祂也是人子,需要服從地上的法律。當然,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,就是「為避免冒犯他們」,耶穌的意思可能是,為那些不認識祂身份的人,可能會誤解祂輕視聖殿和輕視對天主的敬拜,因而對天國的事業產生不利的影響。耶穌的審慎與謙卑教導我們,在許多情況下,基督徒寧可選擇放棄某些權利,也不要因為死守權利而冒犯他人。然後,耶穌命伯多祿由魚的口中取出一塊「斯塔特」,作為兩人的殿稅。
雖然聖史輕描淡寫描述這件事,但其實是上主所行的奇蹟,顯示耶穌是無所不知的。祂知道這條魚的位置,也知道它的口中有錢幣,通過這奇蹟,引導伯多祿和其他門徒更加認識祂,向他們顯示祂是萬物的主宰,天主之子,萬事萬物都為祂效力。
實踐
透過一個又一個的奇蹟,耶穌不斷教導門徒正確認識祂的身份,也不斷提升他們的信德,讓他們能夠承擔天主所託付的使命。因此,我們會否因為天主的計劃超過我們的理解和承受能力,而感到憂愁呢?求主增加我們的信德,使我們不致被外在的環境所動搖,或因不明朗的前路而感到迷惑,而能全心信賴天主。
是日金句
「天主藉著我們宣講的福音召叫了你們,為獲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光榮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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