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18:21-19:1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至七次嗎?」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:直到七次,而是到七十個七次。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,要同他的僕人算賬。他開始算賬的時候,給他送來了一個欠他一萬「塔冷通」的,因他沒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,以及他所有的一切,都變賣來還債。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:主啊!容忍我吧!一切我都要還給你。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,並且也免了他的債。但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了一個欠他一百「德納」的同伴,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欠的債!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容忍我吧!我必還給你。可是他不願意,且把他關在監裏,直到他還清了欠債。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。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惡僕!因為你哀求了我,我就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。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。」
耶穌講完這些話以後,就離開加里肋亞,來到約旦對岸的猶太境內。——上主的話。
猶太經師教導,寬恕那些得罪自己的人,只限於三次;伯多祿希望突出他對弟兄已相當寬容,就問耶穌寬恕別人七次是否足夠,但耶穌竟然回答:「七十個七次」,意思是無限次的寬恕。「寬恕」在原文有「不留住」、「讓它過去」的意思。因此,真正的寬恕,是不會計算寬恕的次數,否則表明仍舊耿耿於懷,沒有忘記。耶穌用一個比喻,說明寬恕的重點不在於次數,而在於對別人的憐憫,以及回應天主對我們的憐憫和愛。
比喻中的僕人欠主人一萬「塔冷通」,相等於六千萬「德納」,約合六千萬日的工資。即使將全家變賣也無法還清,在僕人苦苦哀求下,主人心生憐憫,就寬免了他的負債。這天文數字正是表達出我們對天主的虧欠也是一生無法償還的,但天主仍願意赦免我們,因為憐憫是祂的本性。相比之下,僕人同伴所欠的債(一百「德納」,即一百天的工資),數目雖然不小,卻並非不能償還,他卻不肯寬恕同伴,還扼住對方的喉嚨。主人知道後質問僕人,為何不憐憫同伴如同他憐憫自己一樣,於是追討他的債務,直到還清為止。透過這個比喻,耶穌教導我們,天主既然寬赦我們,不再記憶我們的罪愆,照樣我們也不該追念別人的過失。
寬恕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尤其當對方傷害我們極大、極深的時候。但我們總是忘記,我們對天主的傷害更大、更深,祂尚且願意恩待我們,寬恕我們,我們豈不更應恩待別人嗎?如果我們一直專注計算次數與代價,可能連一次從心裡寬恕人,也沒辦法做到。天父如同比喻中的主人,祂先寬免我們的過犯,使我們得到自由。然後,祂也邀請我們效法祂,寬恕他人對我們的虧欠。相信當我們從心裡寬恕他人時,必能與對方一同獲得從天主而來的自由和平安。
實踐
寬恕,是學習把許多事情放下,把那些感到不公平的埋怨也都放下。生命最大的寬恕,是因為我們首先被天主寬恕、免去生命的沉重,不僅是釋放,也是真正的歸零,讓生命獲得平靜,重新出發。所以,「寬恕」,是讓這件事困擾我們的事畫上句號,寬恕別人,就是讓自己得到釋放、釋懷;寬恕讓我們重新回到天主面前,使我們的生活回復正常,即在基督內享受真正的自由。
是日金句
「上主,求你給自己的僕人顯示你的慈顏,也求你教導我你的規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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