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11:42-46
那時候,耶穌向法利塞人說:「禍哉,你們法利塞人!因為你們把薄荷、茴香及各種菜蔬捐獻十分之一,反而將公義及愛天主的義務忽略過去:這些固然該作,那些也不可忽略。禍哉,你們法利塞人!因為你們在會堂裏愛坐上座,在街市上愛受人致敬。禍哉,你們!因為你們就如同不顯露的墳墓,人在上面走過,也不知道。」有一個法學士回答耶穌說:「師傅,你說這些話,連我們也侮辱了。」耶穌說:「禍哉,你們這些法學士!因為你們加給人不堪負荷的重擔,而你們自己對這重擔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一下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法利塞人講究禮法上最微小的細節,耶穌說:「這些固然該作,那些也不可忽略。」顯然,祂並沒有否定什一奉獻,同時更提到有些事更「不可忽略」的,即公義及愛天主的義務。這表示耶穌並非要來廢掉法律,而是指明法律的真正意義,在於天主要求人不要只重視外在的表現,更重要的是人的內心。
法利塞人的驕傲也顯露在引人注目上,他們貪愛名譽、戀棧高位。耶穌特別點明「愛」這個字:「愛」坐上座、「愛」受人致敬,作為宗教領袖,他們愛的對象本應是天主,以及天主所愛的人,但他們卻愛自己得到的「虛榮」,我們應該以此引以為戒。
墳墓是埋葬屍體的地方,根據梅瑟法律,任何人觸摸墳墓,或在墳墓上走過,即使不知是墳墓,也會成為不潔的。耶穌形容法利塞人如同不顯露的墳墓,充滿了腐敗和不潔,敗壞每個跟他們接觸的人,使人在不知不覺中沾染了他們的驕傲。別人看他們很好,很虔誠,其實內裡的生命乾枯如同墳墓,毫無生氣。我們當心自己的生命也陷入這種偽善不實。
實踐
不要以為主所說的只限於法利塞人和法學士,祂對我們也有同樣的要求。行公義的事,遠勝過遵守法律的繁文縟節;順從聖神,才有能力抵抗邪情貪慾的事。我們需要更加謙卑謹慎,不要落入法利塞人和法學士的偽善與驕傲中。
是日金句
「凡屬於耶穌基督的人,已把肉身和私慾偏情釘在十字架上了。如果我們因聖神生活,就應隨從聖神的引導而行事。」(迦5:24-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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