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12:8-12
耶穌向他的門徒說:「我告訴你們:凡在人前承認我的,人子將來也要在天主的使者前承認他;在人前否認我的,將來在天主的使者前也要被否認。凡出言干犯人子的,尚可獲得赦免;但是,褻瀆聖神的人,決不能獲得赦免。當人押送你們到會堂,到官長及有權柄的人面前時,你們不要思慮怎樣申辯,或說什麼話,因為在那個時刻,聖神必要教給你們應說的話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出言干犯人子和褻瀆聖神是有分別的,前者可能是出於無知,又或由於軟弱,沒有順從聖神的感動,拒絕耶穌,這人若日後悔悟過來,還可獲得赦免;唯有褻瀆聖神是不可饒恕的罪。
「褻瀆聖神」是指明知是聖神的工作,卻故意輕慢、侮辱聖神。按照瑪竇和馬爾谷福音的描述(瑪12:32、谷3:29),法利塞人明道耶穌所行的奇蹟是聖神的工作,卻硬著心腸說是魔鬼的工作。如此明知故犯行為,就是「褻瀆聖神」,天主決不赦免,這是新約聖經中最嚴厲的警告。
路加很重視聖神,不斷強調聖神的工作。耶穌的傳道事業以及祂所行的奇蹟都是藉著聖神的能力,祂應許將聖神賜給那些懇切尋求祂的人,又指示門徒等候領受聖神。天主並沒有拒絕人,而是人一而再的放棄和拒絕聖神的感動,使自己自絕於恩典之外。人若對罪惡失去反省,聖神將永遠無法在他們心裡工作,他們的心既然沒有天主,喪失得救的機會是必然的事。
身為主的門徒,我們相信聖神要引導我們,尤其當面臨生命的危難,因著信仰而遭到他人的控訴時,聖神在我們裡面,自會指示我們應說甚麼話。耶穌親自許諾,那些為天主作證而受審判的人將獲得聖神特別的幫助。
實踐
在與天主同行的路上,勢必遇到許多挑戰和誘惑;面對不信者的責難和迫害,可能使我們害怕而失去信德,不敢為天主作證。為此,耶穌激勵我們,要將那位既可殺害肉身,也能殺害靈魂的天主放在首位,只有祂是我們應當敬畏的,也只有祂最愛護和眷顧我們。因此,我們要相信祂必定保守我們到底。
是日金句
「聖神必要教給你們應說的話」(路12: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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