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6:7-13
那時候,耶穌召集那十二人,開始派遣他們兩個兩個出去,賜給他們制伏邪魔的權柄。
耶穌囑咐他們在路上,除了一根棍杖外,什麼也不要帶:不要帶食物,不要帶口袋,也不要在腰帶裡帶銅錢;卻要穿鞋,不要穿兩件內衣。
耶穌又對他們說:「你們無論在那裡,進入那一家,就住在那裡,直到離開那裡。無論何處,不接待你們,或不聽從你們,你們就離開那裡,拍去你們腳上的塵土,作為反對他們的證據。」
那十二人就出去宣講,使人悔改,並驅逐了許多魔鬼,且給許多病人傅油,治好了他們。
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耶穌派遣十二位宗徒出外傳教,讓他們兩個兩個一組,根據舊約的法律,需要至少兩名見證人,使他們的見證更具可信性;而且,兩個人一組總比單獨行動更能互相幫助,彼此激勵。耶穌「賜給他們制伏邪魔的權柄」,這樣才不會在過程中受到邪惡力量的妨礙,又吩咐他們輕裝出行,不帶任何額外的東西,有重大使命在身的人,應該把衣食住行這些事物置之度外,才能專心地完成使命。
耶穌又提醒門徒,住進哪個人的家就一直住在那裡,直到離開為止。原來猶太人出門遠行的時候,住在別人的家是常有的事,他們亦常以接待遠方的客人為美德。因此,門徒出外傳道被人接待,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。不過,他們要堅守一個原則,就是為了接納主人的善意,以及避免尷尬的事情發生,不得隨意更換住處。門徒既是福音的傳播者,人們對待他們,就如對耶穌的反應一樣,有積極和消極的時候。如果有人拒絕他們及他們的信息,就應立刻拍去腳上的塵土,作為反對他們的證據。猶太人出遠門回來,特別是從外邦人的地方回來的時候,都會把腳上的塵土拍去以示清潔。門徒這裡所表示的動作,主要是為了見證的緣故;意思是,他們既然已經把福音向人傳開,那些拒絕福音的人應當自己承擔這個重大的責任。
「那十二人就出去宣講,使人悔改」,這從舊約先知的時代就分不開了。悔改常帶著很強的末世意義,因為這行動表示人已經進入了天國的時代,這是天主施行大能、拯救,以及以公義審判世界的日子。最重要的是,通過訓練門徒並派遣他們出去,比耶穌單憑自己的力量去完成的工作成效要大很多,他當然可以完全靠自己來完成,因為他是天主子,而且是全能的。但耶穌來到世上,正是為分享我們的存在,並為使我們分擔他的使命,他需要一班合作者來共同完成他的使命。而且,當耶穌在世上完成他的工作以後,這些門徒就是繼承他使命的中堅分子,他們也可以繼續用同樣的方式培育更多人成為門徒。
實踐
天主揀選了我們,除了對他表達無言的感恩之外,我們更有向人傳佈「得救福音」的使命。因為天主的揀選,也是派遣,派遣我們向這世界宣講福音、勸人悔改,為天主作證。今天,我們因耶穌基督的名而相聚,並且藉著洗禮,分擔了基督的司祭、先知及君王職務。耶穌將宣講福音的使命,交在我們手中,願意教會內各成員,把福音傳揚到天涯海角。願我們每一個人,都蒙召來分享這一個好福音、好消息,也應邀把福音傳報給別人,讓更多人能夠分沾救恩的喜悅。
是日金句
「正義在上主前面行走,救恩必緊隨上主的腳步。」(詠85: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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