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0月9日 星期六

常年期第廿七週星期六(單數年)

11:27-28 

耶穌說話的時候,人群中,有一個婦人高聲向他說:「懷過你的胎,及你所吮吸過的乳房,是有福的!」耶穌卻說:「可是,那聽天主的話而遵行的人,更是有福的!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
反省

耶穌這番話,帶出屬靈關係比親情更重要。如果我們跟隨耶穌和遵守祂的教導,一樣可以成為有福的人。

因為天主的國不是建基於血肉關係,聖保祿教導我們:「凡是領了洗歸於基督的,就是穿上了基督: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,奴隸或自由人,男人或女人」(迦3:27-28),如此凡跟隨天主,聽從天主旨意的,就成為衪最親密的家人。

聖母瑪利亞是我們基督徒的模範,是最完美的基督徒,因為她是最能夠聽天主的話而實行的人。她在信德中不斷接納天主的話,並加以踐行。領報時,她答覆天使說:「看!上主的婢女,願照你的話成就於我罷!」(路1:38)當她探訪依撒伯爾時,依撒伯爾稱讚她說:「那信了由上主傳於她的話必要完成的,是有福的。」(路1:45

實踐

我們不能單單以得到耶穌,或經歷了耶穌的幫助或奇蹟,就以此為滿足。真正使人有福和滿足的,就是「那聽天主的話而遵行的人」。聖詠作者也說:「品行完備而遵行上主法律的,像這樣的人才算是真有福的。遵守上主誡命全心尋求他的,像這樣的人才算是真有福的。」(詠119:1-2)可見,每一個願意謙卑聆聽天主的話,並且願意照著實行的人,就是有福的人。假如我們決心讓天主的話影響和改變我們的生命,我們的世界將會不一樣。

是日金句

「那聽天主的話而遵行的人,更是有福的!」(路11:28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常年期第廿四週星期四(雙數年)

路 7:36-50   那時,有個法利塞人請耶穌同他吃飯。他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中赴宴。那時,有個婦人,是城中的罪人,她一聽說耶穌在法利塞人家中坐席,就帶著一玉瓶香液,來站在他背後,靠近他的腳哭了,用眼淚滴濕了他的腳,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又熱切地口親他的腳,以後抹上香液。那請耶穌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