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3月14日 星期二

四旬期第三週星期二

18:21-35 
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:直到七次,而是到七十個七次。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,要同他的僕人算賬。他開始算賬的時候,給他送來了一個欠他一萬「塔冷通」的,因他沒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,以及他所有的一切,都變賣來還債。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:主啊!容忍我吧!一切我都要還給你。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,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。但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了一個欠他一百「德納」的同伴,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欠的債!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容忍我吧!我必還給你。可是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裡,直到他還清了欠債。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。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惡僕!因為你哀求了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。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天父也必要這樣對待你們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
反省

人與人相處,寬恕三次已算極限了,耶穌竟要求我們寬恕別人七十個七次,如何可能?這個比喻強調只有從天父那裡經驗到不斷被寬恕,才能化解人與人之的積怨和糾紛,繼而與他人修和。

比喻中這個僕人欠主人一萬塔冷通(大約是當時工人一百六十四年的工資),數量之龐大,就算將他全家變賣來還債也無法抵銷。龐大的數字表達出對天主的虧欠是我們永遠無法抵償的。在僕人哀求下,主人開恩赦免了他,但他卻卻斤斤計較另一個同伴欠他一百德納的債(相當於一百天的工資)。主人知道後就質問僕人為何不憐恤自己的同伴,於是重新追討他的債務,直到他還清為止。假如我們以正義的原則要求別人,天主也要以正義的原則對待我們。

因此,我們應當不斷地寬恕人,如同天父寬恕我們一樣。當我們無法寬恕的時候,請讓我們想想自己對天主的虧欠,天主卻沒有跟我們計較,反而寬恕我們,能夠幫助我們願意寬恕那得罪我們的人。所以,耶穌說:「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天父也必要這樣對待你們。」不願意寬恕的人,我們的心就像坐牢一樣,不得釋放,甚至有許多人因為不肯寬恕別人而淪為魔鬼的奴隸。因此,寬恕能使我們重新回到天主面前,再一次接受祂的光照,使我們在基督內體會到真正的自由和釋放。

實踐

教宗方濟各說:「讓我們能在懺悔與和好聖事中不斷地祈求寬恕,知道天主永遠樂於寬恕我們。」這正是「七十個七次」的最佳註腳,意思是我們不應計較寬恕人多少次,只要對方是真誠悔改的,我們就應寬恕他們,如同當我們向天主真誠懺悔時,天主永遠也樂於寬恕我們。

是日金句

「上主,求你憶及你的仁慈和恩愛,因為它們由亘古以來就常存在。我青春的罪愆和過犯,求你不要追念」(詠25:6-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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