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8:1-11
那時候,耶穌上了橄欖山。清晨他又來到聖殿,眾百姓都到他跟前來,他便坐下教訓他們。那時,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一個犯姦婬時被捉住的婦人,叫她站在中間,便向耶穌說:「師傅!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,在法律上,梅瑟命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;可是,你說什麼呢?」他們說這話,是要試探耶穌,好能控告他;耶穌卻彎下身去,用指頭在地上劃字。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,他便直起身來,向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吧!」他又彎下身去,在地上寫字。他們一聽這話,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,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裏的婦人。耶穌遂直起身來向她說:「婦人!他們在那裏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她說:「主!沒有人。」耶穌向她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吧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這婦人犯姦淫時被當場捉住,被帶到耶穌面前,法利塞人和經師詢問耶穌,應該怎樣處置她。他們的動機是要試探耶穌,他們很想下手捉拿耶穌,只是時候尚未來到,於是他們千方百計,要找到耶穌的把柄。如果耶穌贊成用石頭處死她,就觸犯了羅馬法律,因為法律不容許猶太人動用私刑;如果耶穌寬恕她,又會被冠上違反梅瑟法律的罪名,因為祂姑息這婦人。
在一片指罵聲中,耶穌「彎下身去,用指頭在地上劃字」。在法利塞人和經師一再追問下,耶穌回應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吧!」首先,耶穌沒有否定梅瑟法律容許處死犯姦淫的婦人,不過法律也規定男女雙方都要被處死。為何只抓住這個婦人,而那個男呢?這是一個刻意設下的陷阱,他們以法律為幌子,正作出違反法律的事。其次,耶穌知道他們的矛頭是針對祂,所以祂把這班人拉下來,跟這個女人放在一起:「這個女人犯罪了,但你們比她更好嗎?你們自認無罪,可以先下手砸死她。」耶穌提醒我們,我們都是罪人,而這個婦人就代表我們。
結果,他們從老到幼都溜走了,留下耶穌和那個婦人。他們撫心自問,感到羞愧。事實上,只有耶穌最有資格拿起石頭,但衪反而賜予恩寵和寬赦。我們對犯錯的人該有憐憫之心。批評、判斷是容易的,但有沒有想過要規勸他們,為他們祈禱呢?
耶穌向這個婦人顯示天主的慈悲,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:「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吧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。」耶穌的慈悲是針對這個犯錯的婦人,而不是她的罪過。婦人不僅獲得罪赦,同時開始新的生活。同樣,當我們悔改,並不等於從此不再犯錯。不!我們仍然有可能跌倒,不過最重要的是,我們痛悔,並且靠著耶穌的恩寵去作出改變。
實踐
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吧!」耶穌彷彿對我們說:「別人有罪沒罪與你何干?先反省自己吧!」耶穌的話提醒我們:「在天主面前,有誰可以自誇呢?」耶穌願意無條件寬恕我們生命中任何罪過,但亦可以說是有條件的,就是:從今以後我們不要再犯罪了。
是日金句
「縱使我應走過陰森的幽谷,我不怕凶險,因你與我同在。」(詠23: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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