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24日 星期三

復活期第四週星期三

12:44-50 

那時,耶穌呼喊說:「信我的,不是信我,而是信那派遣我來的;看見我的,也就是看見那派遣我來的。我身為光明,來到了世界上,使凡信我的,不留在黑暗中。無論誰若聽我的話而不遵行,我不審判他,因為我不是為審判世界而來,乃是為拯救世界。拒絕我,及不接受我話的,自有審判他的:就是我所說的話,要在末日審判他;因為我沒有憑我自己說話,而是派遣我來的父,他給我出了命,叫我該說什麼,該講什麼。我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;所以,我所講論的,全是依照父對我所說的而講論的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
反省

世界如同深沉的黑夜,耶穌的降生,如同光明照耀世界,使人不再在黑暗中生活。光明與黑暗是若望福音很重要的主題,在第一章就以「光明與黑暗」對比人的屬靈狀態:光明,即相信天主,接受真光的照耀;黑暗,即反抗天主,逃避天主的光照。當真光進入世界時,黑暗卻極力逃避真光。然而,這是徒勞的,因為真光永恆不滅,被真光照耀後,黑暗就會消失,隱藏在黑暗內的東西也無所遁形。所以,耶穌說:「我身為光明,來到了世界上,使凡信我的,不留在黑暗中。」(若12:46

當然,光明和黑暗都是象徵性的,心中沒有光明,等於心靈沒有方向,不知道往哪裡去,好像摸黑一樣。人看見光,看見耶穌,就該趕快跟隨,因為那是真光的道路和方向,但很多人雖然看過耶穌所行的神蹟,還是不肯相信。神蹟本身只是一個記號,當人看見這個記號,必須要循著這個記號的方向去認識行神蹟的天主,但當時的人只看見記號,卻看不見記號背後的重要含義和記號所指向的這位行神蹟的天主。難怪看見了神蹟,他們還是無法相信。

「無論誰若聽我的話而不遵行,我不審判他,因為我不是為審判世界而來,乃是為拯救世界。」審判並非獨立於拯救之外,因為審判和接受拯救是有密切的關係,也就是說,審判的結果如何,是看人願不願意接受耶穌的拯救來決定。願意接受的人,就真正脫離懲罰;不願意接受,就落入永遠的懲罰之中。因此,耶穌又說:「拒絕我,及不接受我話的,自有審判他的:就是我所說的話,要在末日審判他」,耶穌的話要成為拒絕祂的人被定罪的證據。

實踐

相信、悔改、更新,都是面對和預備末日審判時應有的態度。面對真光,要趕快跟隨,不要有太多害怕、顧慮、保留,因為我們實在是在黑暗中生活。當真光來了,是個機會,跟隨光明,我們就可以脫離黑暗。假如真光離開了,我們仍然活在黑暗中,仍然找不到方向。因此,不要心硬,不要試探天主,更不要給魔鬼留地步,通過每天研讀天主聖言,以順從的心答覆祂的邀請。

是日金句

願天主憐憫我們,並祝福我們;以自己的慈愛容光照耀我們!」(詠67:2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常年期第廿四週星期四(雙數年)

路 7:36-50   那時,有個法利塞人請耶穌同他吃飯。他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中赴宴。那時,有個婦人,是城中的罪人,她一聽說耶穌在法利塞人家中坐席,就帶著一玉瓶香液,來站在他背後,靠近他的腳哭了,用眼淚滴濕了他的腳,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又熱切地口親他的腳,以後抹上香液。那請耶穌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