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24:36-48
那時,兩個門徒把在厄瑪烏路上的事,及在分餅時,他們怎樣認出了耶穌,述說了一遍。
他們正談論這些事的時候,耶穌立在他們中間,向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眾人害怕起來,想是見了鬼神。耶穌向他們說:「你們為什麼惶恐?為什麼心裏起了疑慮?你們看看我的手,我的腳,分明是我自己。你們摸摸我,應該知道:鬼神是沒有肉軀和骨頭的,如同你們看我,卻是有的。」說了這話,就把手和腳伸給他們看。他們由於歡喜,還是不敢信,只是驚訝;耶穌向他們說:「你們這裏有什麼吃的沒有?」他們便給了他一片烤魚。他就接過來,當他們面前吃了。
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以前還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,就對你們說過這話:諸凡梅瑟法律、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,都必須應驗。」耶穌遂開啟他們的明悟,叫他們理解經書;又向他們說:「經上曾這樣記載:默西亞必須受苦,第三天要從死者中復活;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開始,因他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,以得罪之赦。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復活的主忽然在門徒中間出現,嚇了他們一跳,以為見到鬼魂。耶穌明白門徒的恐懼和疑惑,為了證實自己已經復活,就邀請門徒看和觸摸有釘痕的手和腳,又在他們面前吃東西,都是為了讓門徒真實地經歷復活、真正地認識復活,確信他們所看到的並不是幻覺或鬼魂,而是一個有血有肉、真實的人。
當門徒的心竅還沒被開啟的時候,耶穌雖然多次預言自己的死亡和復活,但他們始終不明白;甚至在耶穌復活之後,他們雖然多次看見了復活的主,卻仍然對復活沒有把握和認識。於是,耶穌進一步向門徒解釋,「諸凡梅瑟法律、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,都必須應驗。」祂不厭其煩地再次引用舊約經書中有關這方面的預言,給他們講解,向他們表明這一切如何應驗在他身上。路加列舉梅瑟法律、先知書及聖詠上有關默西亞的應許,都在耶穌的死亡和復活的事蹟中完全應驗了。耶穌打開他們的心,幫助他們明白經上的話,正如祂為厄瑪烏兩位門徒所做的一樣。
最後,主對門徒託付重大的使命,祂不要他們只停留在享受祂復活的喜樂中,而要他們出去傳揚主復活的信息:「因他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,以得罪之赦。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。」確實,門徒經歷如此極大的改變,是由於耶穌開了他們的心竅,使他們明白聖經的話,也提醒我們,傳福音要由自己身邊,由自己的處境開始,棄絕這個世界的價值觀,改變自己、改變舊有的思想、行為、習慣,並預備好自己,裝備自己,為主作見證。
今天,不需要用任何方法證明耶穌已經復活,因為最好的方法,是我們自己成為主的見證人,在生活、工作,活出有耶穌臨在的生活方式,讓所有與我們生活的人都能感受到,在我們的生命中有復活的主的臨在。願透過我們的一生來見證復活的主的福音,讓更多人在黑暗中、罪惡中看見、接受這位復活的主,歡喜領受跟你我一樣,有復活的喜樂、盼望、生命、力量的新人生。
是日金句
「上主,我們的主!世人算什麼,你竟對他懷念不忘?人子算什麼,你竟對他眷顧周詳?」(詠8:5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