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2:23-28
有一次,正當安息日,耶穌從麥田裏路過,他的門徒在行路時掐食起麥穗來。法利塞人向耶穌說:「你看!他們為什麼做安息日不許做的事?」耶穌對法利塞人說:「你們從未讀過:達味在急迫中和同他一起的人,在饑餓時所作的事嗎?當厄貝雅塔爾作大司祭時,達味怎樣進了天主的殿,吃了除司祭外,誰也不許吃的供餅,並且還給了同他一起的人?」耶穌又對他們說:「安息日是為人立的,並不是人為了安息日;所以,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默想
法利塞人指責耶穌縱容門徒在安息日做不許作的事,因為他們經過麥田時,「掐食起麥穗來」。掐麥穗原是法律所容許的,問題是當天正值安息日。按照路加的記載,「他們掐了麥穗,用手搓著吃」(路6:1),法利塞人認為掐麥穗相當於收割,用手搓相當於打穀,把殼拋開相當於簸糠,吃則證明他們已經預備了食物,「掐食起麥穗」包含了四樣安息日不許工作的禁令。
面對法利塞人的指控,耶穌引用了舊約達味和他的隨從在疲乏飢餓時,進入聖殿,吃了只有司祭才可以吃的供餅,天主並沒有在事後責備達味。耶穌由此得出結論:既然天主沒有責備達味吃供餅一事,那麼天主也不會責備祂的門徒在安息日掐食麥穗。
安息日的原意是要讓人休息,也記念天主是一切源頭和供應者。然而,法利塞人卻為安息日製訂各種規矩,反而令到人在安息日得不到安息。而且,法利塞人拘泥爭論的,是安息日這天不許工作,認為安息日比人重要;耶穌的看法卻是人比安息日大,安息日是為人而立,人不是為安息日而設。由此,可以看出耶穌對法律的觀念,和當時的法利塞人之間有很大的差距。耶穌認為法律是為了要幫助人的生存,而不是阻礙人生存的活力。換句話說,法律真正的目的,是要幫助人,而不是要用來箝制人。
耶穌作為一個真正的人,所以能夠體會人的軟弱和限制,也看人的需要比安息日的規矩更重要,反映出耶穌認同人的生命有其基本的需要。耶穌說:「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。」雖然祂作為「人子」可以將天上的權柄行使在地上,但是他只以這個身分去憐憫、醫治和幫助有需要的人,甚至願意為世人受苦、被殺害。耶穌這份謙卑和愛,正好與當時的經師和法利塞人成了強烈的對比,突顯出後者雖然擁有權力,卻對人的需要無動於衷,還把法律的重擔強加在人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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