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12:28-34
那時候,有一位經師聽見了耶穌與撒杜塞人辯論,覺得耶穌對他們的回答很好,便上前來,問他說:「一切誡命中,那一條是第一條呢?」耶穌回答說:「第一條是:『以色列!你要聽!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。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愛上主,你的天主。』第二條是:『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』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。」那經師對耶穌說:「不錯!師傅說的實在對:他是唯一的,除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:應以全心、全意、全力愛他,並愛近人如自己,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。」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,便對他說:「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。」從此,沒有人敢再問他。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「一切誡命中,那一條是第一條呢?」猶太經師由舊約的法律誡命中歸納出613條誡命,他們嘗試辨別哪些是「重要」和「次要」的命令。
耶穌把誡命的精髓指出兩大原則:愛天主、愛人。當人能夠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地愛天主,又能夠愛其他人好像愛自己一樣,就達到了天主設立十誡和法律的原意了。耶穌引用《申命紀》6:4-5時,那是猶太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段經文。他們從小未識字時,便開始背誦這段經文(以色列!你要聽!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),提醒他們,聽不只要用耳朵,更要緊的是用心聆聽。當人要聽見天主,記得要用心、用靈魂、用思想,以及能力,去回應天主。簡單來說,就是用全部的我,去愛我生命中唯一的天主。
雖然經師只問哪條是最重要的誡命,但耶穌連第二重要的,也一起說給他聽,因有連帶關係。耶穌引用《肋未紀》19章18節,而《肋未紀》主要論述「聖潔」。耶穌提醒我們,不只有透過禮儀、獻祭、服事才算聖潔,最重要的是,要在生活與生命中的他人身上,看見天主的救恩。如果我們看得見身邊貧窮、軟弱、欠缺的弟兄姊妹,並且能夠真心愛他們、服侍他們,甚至像愛我們自己一樣,那麼我們就會成為天主聖潔的子民。
經師十分認同耶穌的話,似乎也理解「全心、全意、全力愛天主,並愛近人如自己」就是最大的誡命,他還補充說:「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」,這句話是這個經師發揮出來的,他把耶穌所說的兩個重點與祭獻作比較,而且也有聖經根據:「因為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,喜歡人認識天主勝過全燔祭。」(歐6:6)
實踐
花多少心思,用多少意志力去愛別人,就可以看出我們愛天主有多深。如果我們接受耶穌的話,並照著實行,就是活在天國之中。耶穌對經師說:「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」,既是肯定,也是提醒,我們可以知道很多天主的誡命、天主的話,卻依然跟天主的國有距離,因為還沒有跟耶穌建立個人的關係。在耶穌看來,只有通過祂的死亡和復活獲得救贖的人,才能真正享受天國。所以,天國到底有多遠,視乎我們如何回應天主的話。
是日金句
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毀滅了死亡,藉著福音彰顯了不朽的生命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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