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12:18-27
那時候,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來到耶穌跟前,問他說:「師傅!梅瑟曾給我們寫說:如果一個人的哥哥死了,撇下妻子而沒留下孩子,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妻子,給他哥哥立嗣。曾有兄弟七人,第一個娶了妻,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。第二個娶了她,也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。第三個也是這樣。那七個都沒有留下子嗣;末了,那婦人也死了。在復活時,他們復活以後,她將是他們中那一個人的妻子?因為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豈不是因為沒有明瞭經書,也沒有明瞭天主的能力,而錯誤了嗎?因為人從死者中復活後,也不娶,也不嫁,就像天上的天使一樣。關於死人復活的事,在梅瑟書上荊棘篇中,你們沒有讀過天主怎樣對他說的嗎?他說:『我是亞巴郎的天主,依撒格的天主,和雅各伯的天主。』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。所以你們大錯了!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其一,「人從死者中復活後,也不娶,也不嫁,就像天上的天使一樣。」這是針對他們向耶穌提出的特別例子。耶穌明確地說,天使是不會嫁娶的,而我們復活後的身體與天使相似,也是不娶不嫁。況且,聖經從沒說過夫婦的關係要延續到天上。換言之,在天上是沒有任何婚姻的,自然也不會有人間的倫理關係。
其二,「『我是亞巴郎的天主,依撒格的天主,和雅各伯的天主。』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。」天主早已透過焚而不毀的荊棘,親自對梅瑟說話:我不只是你祖先的天主,也不只是跟他們有直接關係的天主;我其實也是你的天主,是跟你有直接關係的天主。換言之,從天主創造人類之初,已正式跟人說:我是你這個活在當下的人的天主。天主既然是活人的主,那麼亞巴郎、依撒格、雅各伯肯定仍在天上生活,表明永生的天主和他們建立的關係,並未因死亡而中止。天主與亞巴郎立約,在他死後仍然有效,可見天主對亞巴郎、依撒格、雅各伯的應許,是一直延續永生的應許與祝福。一句簡單的經文,就否定了撒杜塞人歷來錯誤的觀念。
對信仰耶穌基督的我們來說:肉體的死亡並不是生命的結束,因為我們相信死後有復活。「我信肉身的復活,我信永恆的生命」:耶穌基督曾經死亡,祂也確實已經復活了。有了這信仰,我們的生命才有意義。
實踐
復活,是我們信仰的核心;沒有復活,人死如燈滅,死亡就結束了。死後既沒有審判,天主也就不存在了。撒杜塞人由於不相信復活,因此,他們相信天主只在人活著的時候才有意義,若是死了,就等於失去一切。耶穌基督就是要告訴他們,死亡,是進入更自由生命的過程。雖然人復活後的生命,是我們不能明白或想像的,但不必因而恐懼和擔憂。我們只需專注於目前與耶穌的關係,而無需臆測將來天國的情形;最重要的是我們應學習在基督內去愛與堅定信德,跟隨基督。
是日金句
「我就是復活,就是生命;信從我的,必永遠不死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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