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12:13-21
那時候,人群中有一個人向耶穌說:「師傅,請吩咐我的兄弟與我分家吧!」耶穌對他說:「人哪!誰立了我做你們的判官,為你們分家呢?」遂對他們說:「你們要謹慎,躲避一切貪婪,因為一個人縱然富裕,他的生命並不在於他的資產。」
耶穌對他們設了一個比喻說:「有一個富翁,他的田地出產豐富。他心裏想道:我可怎麼辦呢?因為我已沒有地方收藏我的物產。他遂說:我要這樣做:我要拆毀我的倉房,另建更大的,好在那裏收藏我的一切穀類及財物。以後,我要對我的靈魂說:靈魂哪!你存有大量的財物,足夠多年之用,你休息吧!吃喝宴樂吧!天主卻對他說:糊塗人哪!今夜就要索回你的靈魂,你所儲備的,將歸誰呢?那為自己厚積財產而不在天主面前致富的,也是如此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有人想利用耶穌的影響力,吩咐他的兄弟,由父親的遺產中,將他應得的那一份分給他。耶穌拒絕了那人的請求,並藉機會教導群眾要謹慎,躲避一切貪婪,人追求的是世上的財富,而耶穌為人準備的卻是天上的財富——永生,而永生的價值遠遠超過世上的財富。為了獲得財產,甚至放棄自己的永生,難道不是貪婪嗎?
耶穌接著用一個比喻向群眾揭示甚麼是貪婪,以及貪婪的後果。這個富翁,終日籌劃如何收藏他的財富,千方百計興建更大的倉房,好收藏一切穀類及財物,另一方面也為他的靈魂尋找安息之所,以為這些東西可以帶給他永遠的福樂和安全感。
請注意,通過工作積聚財產,然後安逸、吃喝、快樂,這些活動本身並不是罪。這些也是天主的賞賜,但並不是我們生在這世上的目的,只是我們生活的途徑和方式,天主希望我們善用祂賞賜我們的財富,幫助其他有需要的人。就像富翁和乞丐拉匝祿的比喻中,那個富翁用自己的財富天天奢華宴樂,本身並不是罪,而是他享樂的同時,對門口的窮人視而不見,這才是罪。
比喻中的富翁沒有把自己的財產當作是天主的恩賜,反而認為是自己理所應得的,所以他不斷積聚,然後靠著這些財產獲得內心的平安,這就是他人生的終極目標。他精心盤算著自己將來安逸的生活,貪婪和享樂完全佔據他的內心,他把天主拋之腦後,完全沒有想過最後的審判,完全沒有想過自己人生的終向。天主一語道破他的美夢:「糊塗人哪!今夜就要索回你的靈魂,你所儲備的,將歸誰呢?」
實踐
耶穌勸勉我們不要做糊塗人,要優先為自己的靈魂做好準備。我們每天營營役役追求很多東西,實際上並不知道自己的真正需要是什麼,以致錯誤地在財富、物質、權力上尋找安全感。耶穌說,你的財寶在那裡,你的心也必在那裡。耶穌基督已經用祂自己的生命為我們贏得了這財富,毋需我們拼盡一生去賺取,就是天主的國和祂的義德,是我們的罪得到赦免和永恆的生命。
是日金句
「神貧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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