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7月10日 星期日

常年期第十五主日(丙年)

30:10-14 

梅瑟曉諭人民說:「你要聽從上主你天主的話,謹守這法律書上,所記載的誡命和法令;你要全心全靈回頭,歸向上主你的天主。

「其實,我今天吩咐你的誡命,為你並不太難,也不是達不到的。這誡命不在天上,以致你能說:『誰能為我們上到天上,給我們取下來,使我們聽了,好能遵行呢?』也不在海外,以致你能說:『誰能為我們渡海,給我們取來,使我們聽了,好能遵行呢?』其實,這話離你很近,就在你口裡,就在你心裡,使你遵行。」

——上主的話。

反省

蒙召度「高水準的基督徒生活」,必須由聆聽上主的話開始。天主藉梅瑟頒佈十誡成為法律的總綱,清楚規範人與天主的關係、以及人與人的關係。在《申命紀》30:1-10,三次強調「全心全靈歸向上主你的天主」,這是以色列人必須要做的事,人必須悔改歸向天主,這樣天主才會重建他們。正如天主透過梅瑟訓示以色列人,天主的話近在咫尺,只要人願意把天主的話藏於心中,用口誦讀或宣講。

耶肋米亞先知向以色列人宣佈天主要與他們訂立新約,這新約是將法律寫在他們的肺腑和心頭上,以色列之所以亡國,就是對天主的崇敬流於表面,沒有發自內心,自然無法落實於生活。所以,只要有心,天主的誡命不難遵守。可惜,人心悖逆,不肯服從,不願意按照祂所指示的路生活。

如果我們認真研讀聖經,就會知道實踐天主的誡命,不是單靠人的意志,也靠聖神的恩寵。因為聖神已將法律刻在我們的心版上,我們要做的就是「順從聖神」、「依靠聖神」。當我們願意讓天主的話引導我們的生命,讓祂成為我們人生的目標,天主就會賞賜智慧,幫助我們「選擇生命」。然而,要得著生命,我們又必須做些甚麼呢?

答案就在耶穌回答法學士的提問: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、你的天主;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」這是最重要的兩條法律,照著實行就能得到永生。換句話說,法律的本意是要使人獲得生命,不單認識法律,更要實踐法律。

實踐

認識與行動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,求主幫助我們透過默想天主聖言,實踐對天主的話的認識。

是日金句

「主,你的話就是神,就是生命;唯獨你有永生的話。」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常年期第廿四週星期四(雙數年)

路 7:36-50   那時,有個法利塞人請耶穌同他吃飯。他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中赴宴。那時,有個婦人,是城中的罪人,她一聽說耶穌在法利塞人家中坐席,就帶著一玉瓶香液,來站在他背後,靠近他的腳哭了,用眼淚滴濕了他的腳,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又熱切地口親他的腳,以後抹上香液。那請耶穌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