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12:18-27
那時候,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來到耶穌跟前,問他說:「師傅!梅瑟曾給我們寫說:如果一個人的哥哥死了,撇下妻子而沒留下孩子,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妻子,給他哥哥立嗣。曾有兄弟七人,第一個娶了妻,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。第二個娶了她,也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。第三個也是這樣。那七個都沒有留下子嗣;末了,那婦人也死了。在復活時,他們復活以後,她將是他們中那一個人的妻子?因為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。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豈不是因為沒有明瞭經書,也沒有明瞭天主的能力,而錯誤了嗎?因為人從死者中復活後,也不娶,也不嫁,就像天上的天使一樣。關於死人復活的事,在梅瑟書上荊棘篇中,你們沒有讀過天主怎樣對他說的嗎?他說:『我是亞巴郎的天主,依撒格的天主,和雅各伯的天主。』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。所以你們大錯了!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古代近東地區廣泛流傳「代兄弟立嗣」的法律,原意為保護寡婦並保證家世譜系得以延續而設的。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,向耶穌提問的用意,當然是要證明根本沒有復活這回事。耶穌隨即指出是由於他們對聖經一知半解,才有這些錯誤的想法。然後,祂舉出兩點來證明,為何他們相信沒有死人復活的事是大錯特錯:
其一,「人從死者中復活後,也不娶,也不嫁,就像天上的天使一樣。」這是針對他們向耶穌提出的特別例子。耶穌明確地說,天使是不會嫁娶的,而我們復活的身體與天使相似,也是不娶不嫁。換言之,在天上是沒有任何婚姻的,自然也不會有人間的倫理關係。
其二,「『我是亞巴郎的天主,依撒格的天主,和雅各伯的天主。』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。」天主既然是活人的主,那麼亞巴郎、依撒格、雅各伯肯定仍在天上活著,表明永生的天主和他們建立的永恆不變的關係,並未因死亡而中止。可見肉身的死亡,並沒有結束他們的生命;換句話說,他們必要復活,並且永遠與天主同在。一句簡單的經文,耶穌就否定了撒杜塞人歷來錯誤的觀念。
對信仰耶穌基督的我們來說:肉體的死亡並不是生命的結束,因為我們相信死後有復活。「我信肉身的復活,我信永恆的生命」:耶穌基督曾經死亡,祂也確實已經復活了。有了這個信仰,我們的生命才有意義。
實踐
有沒有復活,是我們信仰的一個核心問題;假如沒有復活,人死如燈滅,死了就結束了。換言之,死後沒有審判,天主也就不存在了。撒杜塞人由於不相信復活,因此,他們相信天主只在人活著的時候才有意義,若是死了,就等於失去一切。耶穌基督就是要告訴他們,天主是無所不能的,而且人死亡後,並不是灰飛煙滅,而是還有天主的審判和拯救在等候著我們。建議大家今天慢慢誦念《信經》(宗徒信經或尼西亞信經),明白我們到底在信什麼,因為我們在彌撒中誦念的速度實在太快了!
是日金句
「他不是死人的,而是活人的天主。」(谷12: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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