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5:17-19
那時候,耶穌向他的門徒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即使天地過去了,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,必待一切完成。所以,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也這樣教訓人,在天國裏,他將稱為最小的;但誰若實行,也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的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「法律和先知」是猶太人對舊約的代稱,因此,「廢除法律或先知」有推翻舊約的意思。耶穌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。」祂雖然藉著山中聖訓,頒佈天國新的價值觀,但是並沒有廢掉舊約的意思,不僅沒有,反而是成全、恢復舊約法律的精神,甚至提高舊約法律的標準。如果仔細讀下去,會聽到耶穌教導的類似模式:「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……我卻對你們說……」,我們會發現,舊約法律的要求是基本的,然而耶穌的要求更高。換言之,如果要達到耶穌基督的標準,必須要先滿全法律的要求。
過去,以色列人一直在舊約梅瑟法律的規範之下生活,以遵守梅瑟法律作為行事為人的最高標準,以為單靠法律約束外在的行為,就能活出聖善的生命,事實證明是失敗的。所以耶穌降生成人,直接向世人展示,如何活出屬靈的生命與品格,活出與天主、與人和好的真實關係。從內在的動機與性情的更新,到外在活出悔改的生命,這就是耶穌成全法律真正的意思。
人在天國裡的大小,取決於我們對天主的話遵守的程度。耶穌說:「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也這樣教訓人,在天國裏,他將稱為最小的;但誰若實行,也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的。」一個事事叫天主喜悅的基督徒,必定身體力行遵守,又教導別人這樣做;他們不但口頭上宣講,也在生活和教導中實踐天主的誡命。而且,教導別人遵守天主的吩咐是基督徒的重要責任,也是天主對我們的明確命令。
實踐
十誡是天主直接頒佈給人的法律,祂要求人嚴格地遵守。透過這些法範,天主向人啟示了祂的本質和旨意,以及天主的話是真理,永恆不變,到今天仍然適用,正如耶穌說:「即使天地過去了,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,必待一切完成。」天主的話值得我們窮一生的時間去追求、信賴和實踐,讓我們加強對天主聖言的認識,特別在今天一個動盪不安的世代,更需要天主的話來幫助我們。
是日金句
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。」(瑪5: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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