瑪10:34-11:1
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,是為把平安帶到地上;我來不是為帶平安,而是帶刀劍,因為我來,是為叫人脫離自己的父親,女兒脫離自己的母親,兒媳脫離自己的婆母;所以,人的仇敵,就是自己的家人。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。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。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的緣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誰接納你們,就是接納我;誰接納我,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。誰接納一位先知,因他是先知,將領受先知的賞報;誰接納一位義人,因他是義人,將領受義人的賞報。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,一杯涼水喝,因他是門徒,我實在告訴你們:這人決失不了他的賞報。」
耶穌囑咐完了他的十二門徒,就從那裏去了,為在他們的城裏施教宣講。」——上主的話。
反省
耶穌派遣門徒出外傳福音,沒有應許過信仰能讓人免於災禍、患難,反之,祂一再提醒門徒會遇到的困難、迫害、攻擊,囑咐他們要做好心理準備,接受生命的十字架,這樣才能與主結合,才能有份於耶穌復活凱旋的生命。
有時候,耶穌的教訓,的確不易理解,還容易引起誤會。事實上,並不是耶穌引起紛爭,帶來刀劍,而是魔鬼的詭計,會想盡辦法迷惑人、欺騙人、唆使人反抗真理,抗拒真道。當一個人在信仰抉擇的過程中,必然會面對抗拒的勢力,而這股勢力往往來自至親,相信許多信徒也有類似的經驗。由於魔鬼從中作梗,煽惑家人,牠才是一切刀劍、紛爭的源頭。
耶穌又說要成為祂的門徒,就得:一.愛天主在萬有之上;二.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。任何人不願意付上這兩個代價的,這人就「不配」成為主的門徒,不配跟隨祂。耶穌用相當誇張對比的說法,強調天主的地位遠高於世上的一切,世上沒有任何人、事、物,包括我們的生命,能夠與天主相提並論。耶穌說過:「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: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,或是依附這一個而輕忽那一個。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。」(瑪6:24)
每天我們都要面對挑戰,是要放下十字架,與人、與社會妥協;抑或背上十字架,堅持走天主的路,以天主為我們生命的首位?「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的緣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」放棄十字架的人,看似得到自主的生命,實際上是走向滅亡;只有甘心為天主獻上自己的生命,讓天主在自己的生命為王的,主反而把永生賜給他們。
實踐
想要獲得永生的人,必定要重視審視跟耶穌的關係,必定要把那份關係放在至高的位置。因為耶穌召叫我們,不是為尋求生命的舒適和安寧,而是要我們承擔一個更高的使命。耶穌說:緊握自己的生命而不願背起十字架的人,將失落生命。相反,願意為基督的緣故捨生的人,必定得到永生。今天,讓我們想想,我們到底是為誰而生,為誰而活,為誰而死?
是日金句
「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。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的緣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」(瑪10:38-3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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